*此為"單程"票價,來回票價計價方式:(a) 同艙等:單程x2 (b)不同艙等:二艙等相加 *自2007年7月1日起,開票時,宿霧太平洋航空總代理:本總代理凱行旅行社將酌收“開票手續費”每張票NT$500。(單程) *如經由馬尼拉前往無法提供行李直接轉機服務之城市,旅客需自行入境提領行李再行辦理出境手續,請旅客務必於行前辦妥兩次菲簽 *機場報到:自2008年6月1日起,請於班機起飛前2小時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復興航空”櫃台(第一航廈)辦理報到手續.(復興航空機場電話:03-3834131 航班時間參考: 台北(TPE)-馬尼拉(MNL) 01:25/03:55 (每週一.二.四.六.日出發) 馬尼拉(MNL)-台北(TPE) 22:30/00:40+1 (每週一.三.五.六.日出發) 請注意! 1.凡向宿霧太平洋菲律賓總公司英文網站訂位購票之旅客,後續之刷卡付款,更改姓名,取消機位,退票等手續,皆需向總公司直接辦理 2.本總代理(凱行旅行社)無法辦理"國外外站開票及5J總公司英文網站開票者之" 退票作業 ",請洽原開票地或宿霧太平洋航空馬尼拉總公司辦理[ 24小時CALL CENTER:+63-2-7020888 ],敬請見諒。如需改票, 本公司將收取改票罰金 + 艙等價差 + 改票服務手續費 。 *機票效期:開票日(付款日)起一年內有效。 *機票各項稅金: 1. 隨票徵收之機票各項機場稅 / YQ燃油附加費及注意事項等,請參照票價表內資訊或以系統內之金額為主。 2. 未隨票徵收之機場稅請依各地機場規定於當地繳交。 3. 凡搭乘由香港至任何航點之旅客(含嬰兒及過境),需另付香港附加捐(Q稅)NT$180。 *更改姓名:機票一經開立後不得更改姓名。 *免費拖運行李:自2008年9月2日起每人:15公斤免費(嬰兒:0公斤);ATR-72機型 to / from 往返 MPH & IAO 航段每人:10公斤,超重行李費:(台北-馬尼拉)每公斤NT$130。 *班機起飛二天前(48小時前)辦理改票/退票及服務手續費說明:(每航段/每人) 1. 改票罰金(CHG): (a)本總代理所開出之台北-馬尼拉段/每Sector航段NT$1000。 本總代理所開出其他航點之國際航段或為5J英文網站/其他國外外站所開立的票,則需follow系統上之"更改罰金" PHP1500。 (b)如艙等不同需補齊艙等價差。(如欲更改日的原艙等已額滿,請改訂其他未滿艙等及補艙等價差)。 (c)本總代理酌收"改票服務手續費"每航段NT$500。 2. 退票罰金(CXL): (a)本總代理所開出之台北-馬尼拉段-每Sector航段NT$1000。 本總代理所開出其他航點之國際航段或為5J英文網站/其他國外外站所開立的票,則需follow系統上之"退票罰金" PHP2500。 (b)本總代理酌收"退票服務手續費"每航段NT$350。 班機起飛二天內(48小時內)辦理改票/退票及服務手續費說明:(每航段/每人) 1. 改票罰金1(CHG1): (a)本總代理所開出之台北-馬尼拉段/每Sector航段NT$1500。 本總代理所開出其他航點之國際航段或為5J英文網站/其他國外外站所開立的票,則需follow系統上之"更改罰金" PHP5000 ) (b)如艙等不同需補齊艙等價差。(如欲更改日的原艙等已額滿,請改訂其他未滿艙等及補艙等價差)。 (c)本總代理酌收"改票服務手續費"每航段NT$500。 2. 退票罰金1(CXL1): (a)本總代理所開出之台北-馬尼拉段/每Sector航段NT$1500。 本總代理所開出其他航點之國際航段或為5J英文網站/其他國外外站所開立的票,則需follow系統上之"退票罰金" PHP5000 ) (b)本總代理酌收"退票服務手續費"每航段NT$350。 *嬰兒票:出發日當天滿16天以上至兩歲以下(無座位)之嬰兒,票價及機場稅等免收,但需支付每航段開票手續費用NT$300。 (例外:香港-馬尼拉段:嬰兒須再加收Q稅金NT$180)。 *孩童票:兩歲以上孩童與大人同價。 *Through Fare聯程優惠票:例:TPE/MNL/CEB(via mnl) 不可拆開使用且部分航段使用即無退票價值。(請注意Through Fare聯程優惠票如TPE/MNL No-Show則MNL/CEB後段機位將會自動CXL不會保留。) *當日開票:自2008年6月25日起,宿霧太平洋航空實施" 當日訂位開票 "政策,敬請見諒。 1. 當日上午09:00~中午12:00前之有效訂位紀錄須於當日17:00完成開票手續,敬請配合。 2. 當日下午13:30~17:00之訂位紀錄須於隔天上午11:00完成開票手續,(不含例假日請提前作業),敬請配合。 3. 訂位時請註明旅客英文姓名、稱謂(MR. or MS.);嬰兒請註明出生年月日及稱謂MISS or MSTR、航班、日期及聯絡電話/傳真/E-MAIL。 *凡持“菲律賓觀光簽證”赴菲律賓之旅客,請務必持有“回程機票或續程(赴第三地)機票及相關有效證件(如:護照&簽證等)”,否則不得出境。 *本公司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2:00 / 13:30~17:30。週末及例假日不上班,請提前辦理付開以利開票作業。 *非上班時間,請洽馬尼拉24小時CALL CENTER:+63-2-7020888 或 Email:ceb.reservation@cebupacific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