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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如果你(妳)很愛很愛一個人
作者: 忘了愛 日期: 2008.03.21  天氣:  心情:
如果你(妳)很愛很愛一個人,你(妳)一定要趕快說出來~
不論對方覺得多肉麻噁心都無所謂,快點告訴他(她)~
不要害怕,因為能愛和被愛都是一件好事
如果你(妳)很想很想一個人,你(妳)一定要讓他(她)知道...你(妳)在想他(她)~
因為思念和被思念都是一種莫大的幸福~
時間很匆促,生命很短暫~
不要以為以後再說還來得及,不要以為以後讓他(她)知道也不遲~
生命的猝逝世你(妳)不能預料的,不能想像的~
緣份其實很薄弱,只給予我們相識的機會~
如果你(妳)只是等待,等待對方懂,等待對方明瞭~
那麼,就永遠不可能相知、相惜甚至相愛~

緣份~
緣,只能等待機會降臨~
份,卻可以用愛創造~
用自己一天的二十四分之一去想念一個人~
去告訴一個人~
去對一個人好~
讓他(她)明白你(妳)多麼珍惜他(她)~
你們彼此在對方心底的份量會越來越重,愛是可以互相感應的~
如果,你(妳)真的很用心去愛過一個人~
即使有一天,他(她)離開你(妳)了~
你(妳)也不會太悲傷~
因為你(妳)知道......
你(妳)和他(她)在一起的所有時刻,是用真實的生命愛他(她)~
即使看不見他(她),也用了很多生命在想念他(她)~
或許會很難過,因為你們或許無法回到從前~
但是,看不見,心裡的感覺卻依舊存在
所以不必悲傷,不必掉眼淚~
不要讓他(她)覺得跟你(妳)分開是一件愧疚的事,也不要讓他(她)感覺悲傷~
不哭,不是因為不愛他(她)~
那是因為你真的真的很愛他(她)~
所以讓他(她)知道,你(妳)也很好~
最真切的情感 是要......
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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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6-01 11:40
他, 41歲,台中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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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3-21 19:57
他, 30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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