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接獲學校家長會通知.一學生家長因離異.且又失業.在無法承受許多的壓力情況下.選擇了自殺來結束生命.卻因家中經濟困難.連喪葬費都無法支付.因此.學校透過家長會.發起募捐活動.並透過各種管道.請求社會支援.所幸.在各方的努力下.燃眉之急總算解決.一個人.要在何種情形下.才會對生命如此絕望?很多人會說.天下沒有不能解決的問題.或許是吧.但我們不是當事者.無法去體會當事者的心境與感受.[死]並不可怕.但要能狠下心.拋棄自己的生命.及所心愛的家人.結束自己的生命.其心態之痛苦.我想局外人是很難去感受體會的.現今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尤其在南部.感受特別深刻.中高失業者.比比皆是.這些人不是不願做.而是根本就沒工作可做.要不然就是與其昔日的專長不符.短期間無法勝任或進入狀況.太多的現實問題存在.如不深入瞭解原由.相同的案例.依舊會在每一個腳落不斷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