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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3/09的日記
作者: 夢幻KTV殺手 日期: 2009.03.09  天氣:  心情:
法律只保障懂得法律的人,法律依強者解釋。法律常識與奉公守法,是一個好公民應該具備的素養。分家產和打官司一樣,都是一件很傷的事情,從頭到尾都在傷心,心被剝掉一層皮,分完以後,老死不相往來。好的律師,明明知道錯的是你,就不願意接你的案子,勝算很低又缺德;壞的律師,看在錢的份上,昧著良心,玩弄權術,顛倒黑白。法律或許清廉公正,但是人性卻不清廉公正。立法的時候或許清廉公正,但是執法的時候卻不清廉公正。我有時懷疑「清廉公正」四個字,不適合用來形容法律訴訟。包青天之所以為後世景仰,就是因為他的大公無私,明鏡高懸,有著異於常人的擔當。同時也是不為威逼,不為利誘,不為情動,差一點把命丟掉。法官明明可以為弱勢伸冤,卻選擇另一條更聰明的道路,為了更多人的利益,犧牲當事人的利益。我真的懷疑學法律的人,他們的書是不是讀假的?如果我們讀了那麼多年的書,面對真實的人性的時候,卻選擇膽大妄為,倒行逆施;難道考試的時候,寫的申論題都是謊話?看到世界上有那麼多不公不義的審判結果,真正的好人含冤枉屈,在九泉之下不能瞑目,就覺得對於人性的信心,死掉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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