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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房租法律事件的處理過程
作者: 藍天 日期: 2010.09.08  天氣:  心情:
房租法律事件的處理過程:~租約...違約...通知...判決... 強制執行... 拍賣...求償...

1.租約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在於:

1- 1.違規用途後的罰金與房地稅金. 1-2.復原後的點收基準.

2.租約時的公證:目的在於可以跳過訴訟程序:直接請承租方走!

3.如果有糾紛:第一個就是要通知,也就是寫存證信函!

4.開始告對方就要寫狀紙:像 民事訴訟狀, 陳報狀(1),答辯狀,爭點整理狀.

5.當然要繳訴訟費與律師費.

6.從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到最高法院.....

7.勝訴了....等判決書....等確定判決書.....

8.到國稅局,申請對方的財產與所得清冊.

9-申請確定訴訟費與第三審的律師費.

10. 債務人如果很下流的話,可能還要寫一張抗告書(一個審級早完了,須另外付錢!).

11.寫強制執行狀.

12.扣押對方的銀行戶頭.

13.扣押對方的不動產...進行拍賣.(這時候要變更登記卡與負責人戶籍)

14.扣押對方的薪水三分之一.

15.剩下的只可以取得一張紙: 證明對方還欠妳的錢!

這一長段時間,可能需要3年!

如果...當初有: 1.公證. 2.有本票.

就可以申請支付證明與支付確定證明書,

接著跳到 步驟8,可以節省三審的訴訟費與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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