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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瘋狂真的很可怕
作者: 閻魔愛 日期: 2009.05.19  天氣:  心情:

分手後有去試著認識別的男生
只是這次我沒有那麼傻了
我知道要更了解他~要找值得我愛的人
所以我有跟他說先相處半年再說
後來~才出去兩次~認識不到一星期
果真發現很怪的地方
問同事和家人後決定 跟他說清楚,還有不要再和他聯絡了
因為他怪的地方,讓我覺得"連當朋友都會很可怕的地步"
沒想到昨晚我關機,早上開機發現20幾通未接,幾通留言,一些訊息
我害怕的半死~繼續關機
沒想到中午他居然還打到我公司....

突然有點慶幸雖然以往交往的對象
到最後都會和之前表現差有點多
害我受到傷害(也是我自己自找的#)
但是沒有像這樣的狀況
不然早就不知道自己還是不是現在這樣了~真的好險

我很想找個直得我愛的人
但是也要找到才想交往
我不想和以前一樣~被感動就交往了(大概1~3個月)
我想說要曖昧期大概6個月
比較準確
我妹曖昧期還長達1年咧
因為我已經不想被傷害了!
6個月並不一定能看出一個人的本性
但是至少比起來1~3個月,能發現的更多
才知道這個人值不值得我付出
如果期間發現不適合
也可以快速抽出~畢竟又不愛他
最多也只有喜歡而已~
我要到交往開始才會真正適著去愛一個人

我沒有辦法接受現在的"速食文化"交往模式
因為我很重視感情
我有在上班
分手會影響我的正常生活很長一段時間
所以我要謹慎選擇
不然寧可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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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6-17 12:36
他, 43歲,新竹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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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6-16 19:14
他, 50歲,台中市,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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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25 00:09
他, 45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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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24 22:56
他, 44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5-24 22:19
他, 43歲,台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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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24 22:19
他, 45歲,花蓮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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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24 22:04
他, 39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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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24 21:25
他, 36歲,非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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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24 20:09
他, 48歲,江蘇省,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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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24 20:04
他, 99歲,非洲,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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