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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新生活運動:種地篇2之1(下)
作者: 呆掉了的 Alice~✿ 日期: 2013.08.26  天氣:  心情:

新生活運動:種地篇2之1/森林墓園(下)

文◎吳晟



多年前曾經有人推動過公墓公園化,似乎沒多少進展。森林墓園的概念,和公墓公園化有很大差別。
森林墓園單純以種樹、綠地為主,照顧成一片森林,無需亭台樓閣、假山噴泉、水泥建物等等,簡言之,無需什麼「建設」,
當然無需多少工程款,只要整地、移樹、種植、苗木的費用,加上澆水系統、後續管理,依我們現有經驗的估算,
一座公墓,少則數百萬元、至多不必超過一千萬元,便可為台灣環境、為台灣子弟,多留下一片綠蔭盎然的森林,
為減緩地球暖化、盡一點心意。

進而可以引領趨勢,推行樹葬,「亡者的骨灰依傍樹頭/埋葬或灑入花叢。」更無須再占地增建高聳的納骨塔,引起抗議紛爭。
真正看得開,留存一罈白骨、一撮骨灰,有什麼意義?

好友詩人廖永來,參與過無數環境保護運動;淡出政壇後,回歸文化關懷,偕友人來看我家樹園,
我順便帶他們去公墓看看已經種植200株烏心石的園區,向他們解說森林墓園的願景。

廖永來曾經擔任台中縣縣長,熟悉行政程序,他說在他縣長任內,為了推行一鄉鎮一綠地,包括徵收土地,花費七、八億元。
而公墓用地屬公所所有權,只需鄉鎮長同意、規畫,有心的企業人士贊助,公墓森林化即可實踐。太可行了。

廖永來非常積極,多次和我聯繫、提供意見,表示可以多找幾位志同道合的人士,成立「森林墓園推動委員會」,
將這項構想和具體方案,推廣到各縣市各鄉鎮,他相信一定會獲得熱烈響應。

任何人的生活品質,都和整體社會環境息息相關,絕不可能置身其外。台灣擁有上億財富的企業人士多矣!
其中未忘社會責任、想要做些有意義的回饋,可能不少吧。如果各鄉鎮出身的企業人士,返鄉「認養」一座公墓,
應該理所當然而且不困難。

一向關注社會正義的導演鄭文堂,近日來吾鄉拍片,我也帶他去看這片森林墓園的雛形,他認為要說服那麼多民間財力來投入,
畢竟很費時,如果行政部門願意作為政策,更容易全面性推動。回去宜蘭立即安排我去拜訪林聰賢縣長。

8月9日,鄭文堂引領我去宜蘭縣政府縣長室,由他開場,我再簡要說明森林墓園的意義、願景和具體方案。
林聰賢縣長表示十分認同,只有一些小困難必須克服,明確指示在座農業處、公務處、民政處首長,儘快研擬周詳計畫,
和各鄉鎮公所一起配合來進行。

我真的很感動,這是最實質的鼓舞。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前人砍樹,後人遭殃。台灣社會在追求經濟發展的過程,等同於砍大樹的過程,
不只將山林大樹、海邊防風林,幾乎砍伐殆盡,造成莫大禍害,連平原大樹也都不懂得保留。
尤其有了冷氣機,大家依賴成性,愛樹惜樹的觀念,更是蕩然無存。

地球暖化現象越來越嚴重,亞熱帶台灣島嶼,年年夏季,暑熱之氣蒸騰,氣溫飆升,最需要廣闊的綠蔭來庇護呀!

我深切體認到,再多的譴責或怨嘆,都無濟於事,我無意再去追究原因,歸罪誰,廣義而言,我們這一輩的人都是共犯。
我只期許自己、惕勵自己,有限的晚年,趕緊彌補、挽救,同時盡力呼籲大家,多為後代子孫著想,多積些功德。


(下)



●2013/08/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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