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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相對
作者: 默宅 日期: 2012.07.04  天氣:  心情:
早上不經意的看到一則新聞報導
在彰化還是那的
父母親阻止女兒深夜外出與泰勞約會
並要這名女兒在祖先牌位前罰跪
只因為這樣
這名女兒當然很不爽啦
敲打神桌吧發出抗議
父母報警來處理
結果被提告父母妨礙自由
這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是沒辦法撤告的
還好這名法官只判了父母緩起訴
但必需上法治課
假如您是這位女孩的父母會怎麼做


假如是我
可能會把她掃地出門
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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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7-06 07:45
她, 63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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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04 10:17
她, 57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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