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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拒絕學保理賠65折新聞報導
作者: ~~俐伶~~ 日期: 2011.12.06  天氣:  心情:



過去十幾年,我一直都是我們公司學團保險的服務人員。
所以,對這篇公司的聲明,特別有感覺。。

"殺頭的生意,有人會做!賠錢的事,是沒有人願意做的!"


結果,我們公司秉持協助政府照顧學生之初衷,繼續承辦100學年學生團體保險業務。我以身為國泰人壽的一員為榮!



針對12/3周大觀文教基金會「拒絕學保理賠65折」新聞報導之說明


公司連續多年承辦政策性學生團體保險,提供托育機構、幼稚園、國小到高中職學生基本醫療及死殘保障,協助政府在健保制度外多加一層保障,造福全國366萬學子。學生團體保險歷年來理賠金額持續擴大,保費收入並不足以反應經營成本,公司承辦99學年學生團體保險,截至11月30日理賠統計,該學年虧損金額已達2億元,若考量遞延申請理賠及依過去理賠經驗推估,全期虧損金額預估仍將持續擴大。若自89學年公司承辦部份縣市學團業務開始統計至99學年,推估全期虧損金額約3.5億元,並非周大觀文教基金會所稱每年皆有淨利。10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歷經公開招標2次流標、2次廢標後,公司秉持協助政府照顧學生之初衷,繼續承辦100學年學生團體保險業務。


10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條款修訂,係由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招標事宜會議決議後修訂部份條款內容,並經公開閱覽、公開招標等法定程序完成招標作業,其條款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相關過程一切依法,公開透明辦理。至於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應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要求,提及以批註或附約方式增加給付內容部份,因10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已完標確認,並開始履行合約內容,該批註建議並不符合保險原理及招標程序,公司無法直接以批註或附約方式辦理。


學團保險為政策性保險,並非社會救助制度。保險制度講求收支平衡,況係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保險公司需對股東及全體保戶負責,方能兌現對保戶之承諾。公司承辦學團保險係不以營利為目的,僅求收支平衡為原則,以協助政府辦理學團保險。10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在近年來理賠支出持續增加及政府預算有限下,為使全國學子依然擁有團體保險之保障,且避免家長負擔保費過重,政府主辦單位與各縣市政府共同決議,微幅調高保費及調整給付內容,使攸關全國學生之學團保險制度穩健持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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