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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吵架公約~有趣
作者: 俏媽咪™ 蜜ㄦ ㊣ 日期: 2007.06.12  天氣:  心情:
                                            吵架公約


(1)
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
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女方

    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

    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3)
在家裏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實在要走,不得走出社區,不許不帶手機

    和關機


(4)
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5)
有錯的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的一方在對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

     諒對方


(6)
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識到錯誤並道歉後,由男方主動提出帶

   女方出去散心

 
(7)
要出氣不准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

 
(8)
吵架儘量不隔夜,晚上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

    讓,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做上美夢。。。

 
(9)
每週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因為大家經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藝不

    好的話可以跟盲人師傅學,嚴禁和髮廊女學!


(10)
吵架時男方不准掛電話,如果掛了要馬上打回去,並表示歉意,吵架

   時女方如果掛了電話,男方必須在1分鐘內打給女方,電話不通打手

   機,總之不能氣綏,屢掛屢打,但是女方也要給男方面子,每次掛電

   話次數不大於5 次。



(公約條款暫時為以上這幾條,可由女方無理由無時間限制的更改,男方

  有權利提出異議,但是異議是否被採納最終解釋權在女方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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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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