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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性侵網友纏不清3年半刑加賠百萬
作者: キラーβ 日期: 2008.07.31  天氣:  心情:
更新日期:2008/07/30 04:34 洪璧珍/彰化報導



女學生交網友,一定要小心!即使對方白紙黑字,保證不會加害妳,也不能輕信。彰化就有1名高中女生,被僅結識2周的網友性侵,事後還遭對方一再恐嚇;幸好她向學校教官求助,才得以脫離對方糾纏。


 


這名惡質男網友,後來被依強制性交、恐嚇等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而女學生的父母也對他提出侵權損害賠償之訴,法官審結,昨日判賠100萬元。


 


這名高中女學生去年三月間,在網路上結識25歲張姓男子,2周後,張男即要求女學生外出與他發生性行為,被女學生拒絕,2人在電話中發生爭執。


 


張男被拒後不死心,向女學生恫稱,指他在地下錢莊負責收債,女學生若不從,他要對她及其家人不利;女學生害怕對方真的找上門來,遂出面赴約,被張男載往1家汽車旅館。


 


女學生為了避免張男日後糾纏,還撕下汽車旅館內桌曆,要求張男簽名承諾與她發生性行為之後,不得再有騷擾、恐嚇之行為,還須強調「說到做到」,否則任由女學生處置,男的依樣照辦。


 


女學生就這樣遭到張男性侵,事後並帶著張男的承諾書離開。哪知當天下午5點多,張男就連續用手機發簡訊給女學生,問她要不要繼續交往?又說今天或明天要去找她媽媽聊聊。


 


女學生嚇壞了,只得到學校找教官求助,教官通知她媽媽到校帶她向警方報案,筆錄還沒做完,張男的簡訊源源不斷傳到女學生的手機,內容極盡恐嚇之能事,看得連警方都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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