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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他曾經愛過你≠但從不曾屬於你
作者: 江 ╬ 錦° 風° ╬ 日期: 2009.03.14  天氣:  心情:

       今天吃早餐時無意間看到了一篇文章寫了讓我不得不繼續看下去的標題!<他曾經愛過你≠但從不曾屬於你 >這問題讓我想了好久?

       其實就像他說得兩個人再一起時彼此相愛,誰都有權利再去愛上另一個人,他也可以同時愛很多的人,分守候能夠繼續當好朋友的有幾個呢?兩方又回到原點當了最熟悉得陌生人!就算有天在某個地方遇見了?有誰又會互相問候呢?感覺這篇文章不錯所以也就PO上來囉! 
          
      【 在低潮期談感情,是利用對方也是折磨自己 】


 感情需要經營,但是,懷著一顆傷痕累累的心,如何能完善得付出和施予?在這種情況下,貿然開始一段新戀情,無論對自己或是對對方都不公平的。


 和一個你沒有那麼愛的人在一起,只有不斷提醒你你曾經有多麼深愛過一個人。那總感覺刻苦銘心,也許今生都不可能再從來。


 和一個你沒有那麼愛的人在一起,這個人的功能只是讓你去比較,襯托出你所失去的有多好多重要。


 在低潮期的時候談感情,是利用對方,也是折磨自己。本來你已經可以遺忘了但是一看到身邊的這個人,不禁又想起遠方的那個他。


  本來你的傷口已經快要結疤了,但是他無心的一句話,又再次觸動了你的心弦,撥獠起那些你一直努力想要遺忘的記憶。


 你以為一個新對象,一段新戀情就可以幫助自己轉移注意力,偏偏人總是比自己以為的還要死心眼。


 B級的愛情並不能為你帶來多少慰藉,只會刺激你更加往A級的回憶裡鑽。既然受了傷,就讓一切歸零,你的傷口會好的更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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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3-23 23:32
她, 42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9 21:18]:

謝謝!!

 
時間:2009-03-22 17:33
她,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9 21:18]:

恩嗯!!

 
時間:2009-03-21 05:41
她, 99歲,San Francisco,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2 07:06]:

不是特別雖~不過也不能怪人家啊!!
誰叫他名知道他失戀暫時忘記不了對方!!
還要在一起呢?感情沒有誰對誰錯得!!
這都是兩方心甘情願得不是嗎?

 
時間:2009-03-21 03:12
她,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2 07:04]:

不遠處是多遠呢?

 
時間:2009-03-19 21:37
她, 41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18 22:56
她, 37歲,花蓮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18 21:52
她, 41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19 04:37]:

好感動!

 
時間:2009-03-16 23:54
她, 37歲,花蓮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18 05:07]:

真得嗎

 
時間:2009-03-16 08:34
她, 34歲,高雄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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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3-18 05:08]:

也對單身萬歲!!

 
時間:2009-03-15 12:58
她, 30歲,雲林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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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3-18 05:07]:

希望如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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