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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死刑要執行嗎?
作者: 俊龍~認真男人最帥氣 日期: 2010.03.12  天氣:  心情:
昨天這則新聞讓我有感而發~法務部長說在他的任內不會執行死刑~
也會推動廢除死刑~這是人權~他更慈悲的說為了死刑犯他丟官都無所謂
後續~白冰冰以及被害者家屬開記者會~譴責法務部長慈悲用錯地方~
更強姦了判他們死刑的法官~法院判決了~一個部長卻否決一切法制
我個人是這麼認為拉~講人權~跟死刑犯講什麼人權啊!
是他先不講人權的去傷害一個人ㄟ~況且死刑犯個個犯的都不是普通案件
不是一句話~我做錯了請原諒我就可以解決~每個做錯的犯人~哪個不是口口聲聲說我錯了
一句我錯了~是不是都可以抵銷過錯呢?那還需要什麼法律阿~我們社會需要的是正義~不是寬恕
台灣是法治社會~那犯錯就應該接受制裁~這樣社會才會安定~
不然大家都在想~犯在大的錯也不會死~到牢裡政府還得養部會餓死~所不一定牢裡的伙食還比街友好
身為一個法務部長怎會有那種對死刑犯慈悲呢?該執行就該伏法~這樣被害人才能安息~家屬才能早擺脫悲痛
這樣才是一個部長該做的~反倒是這樣~我才覺得有慈悲心
不能把慈悲抹煞了正義~你們說對不對?
你對這則新聞有啥看法呢?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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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15 20:14
她, 33歲,台北市,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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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3-13 19:27
她, 38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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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3-13 06:52
她, 82歲,新竹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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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3-12 22:57
她, 38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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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3-12 22:56
她, 99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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