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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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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商品?
作者:
Sweet〃★〃琦
日期: 2010.10.12 天氣:
心情:
愛與不愛,只有一句話,
沒有藉口跟理由,說多了,就只是逃避的藉口。
落花有意,流水無情,非花有意,亦非水無情。
這何嘗,又不是一種折磨呢?
愛與不愛之間,為何存在著許多的矛盾。
當擔憂失去了,當在意不存在了,還愛嗎?
這樣的舉動,是在乎,是習慣,還是不甘願?
這一切能夠證明些什麼?
只是碟對碟的遊戲罷了。
當走進一間店,所尋找的是自己需要的東西。
當發現主要商品價格昂貴,所以買了附屬商品代替。
但依然無法停止,渴望主要商品的念頭。
於是又買了主要商品,卻發現有一些
是附屬商品才能夠給你的。
於是要丟棄主要商品嗎? 不!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需要主要商品,與附屬商品共存著。
但當有一天,發現主要商品不再是主要商品,
已經那麼可有可無了,
那,是否主要商品跟附屬商品都可以不要了。
擺在梳妝台上,當有一天需要,想到了才會再拿起。
為何,主要商品從沒想過滿足自己的需求呢?
愛情,不就是如此,當自己不需要
會覺得厭煩,當需要的時候
卻又發現少了他不行。
這何嘗,不是一種矛盾嗎?
可有可無,何嘗不是一種悲哀呢?
愛,走到此還有繼續存在的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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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26 03:46
他, 48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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