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弟的淺見,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現在動用國軍,是不智之舉,會變成眾矢之的,小弟之前有PO過文,可以試為取巧的解決方式.
1.民間處理部份
民法中無主物,不實行所有權之表示,年限一到就會變成人家的.何況是現在日本又巧立名目收歸國有,中共,中華民國都宣稱擁有該島所有權.但日本已在島上見燈塔.無線電台.碉堡和噴漆在島上,已有宣示及表現治權之行為,驅逐船隻和逮捕登島之人,予以判刑罰款遣返出境,我國宣稱有所有權,請問該如何表示.
南韓以武力控制獨島(日本稱竹島).日本多次向荷蘭國際法庭提出控訴,但因南韓從未出席無法成案,有爭議的兩國必需都出庭,含狗堅稱為其所有,所以沒有爭議,俄羅斯宣稱南庫頁群島(日本稱北方四島),為其所有,所以飛機都經常性巡視此範圍,但日本也沒有辦法作為.所以日本柿子挑軟的吃.
先執行民間部份
避免捲入國與國之間戰爭,我認為化暗為明,徵召退役兩棲偵搜營弟兄,利用漁船掩護到一定距離,以人力登島,將所有日本構工炸毀,塗去所有代表日本象徵,插我國旗後撤退,宣示我主權.
把釣魚台恢復到爭議前無人島樣子,就是我中華民國台灣的一大勝利,有作為發聲,又把爭議恢復到大家平等部份.再來就是政府該做的.
2.政府應該劃定釣魚台準則,公告於世.
因為是釣魚台攻防,陸軍就不在考慮範圍之內.
就空軍部份,要考慮到日本最近的補給支援,與那國島和石垣島的機場,比琉球群島的基地,威脅來的近,所以建議東部的軍機,劃定此兩島與釣魚台中間,為我固定飛機巡邏區,監視此處來的威脅,由西部軍機擔任我釣魚台海域的巡曳雙管齊下,侵入我釣魚台領海的船隻一律給予警告.就是日本保安廳也不例外,版上弟兄門說的演習也可以,很簡單的,我軍機只要待在我房空識別區內,但釣魚台周邊12海哩內有他國船隻入侵,就可以飛往釣魚台驅離,這是有力的藉口,可不受日本防空識別區的限制.
戰力限制比較.
日本有F-15J F-2高性能戰機,大老遠跑來打台灣很累餒!!!又耗油...又不能滿載!!!
相反的台灣要攔截防空都相當簡單,所以我佔有地利.戰鬥機纏鬥就那幾分鐘,我們的戰機也不是吃素的,所以戰鬥時間和航次,比日本來的優.可彌補差距.不要跟我說F22那是老美的,不攻擊琉球群島,美日安保師出無名.
海軍部份,我知道這是日本強項,所以根本不用出海迎戰,巡曳釣魚台12海哩我目前做不到,因為日本水上水下的船艦我們都沒奈何.但我們有距離近的優點.不到70海哩的距離.
建議在基隆港外海的基隆嶼 及龜山島上佈署雄2E反艦飛彈
就是我方之對地飛彈與對鑑飛彈(雄二及雄三..)防空飛彈(愛三)將釣魚台附近海域列入管制區域,僅釣魚台12海哩內.12海哩外,我們持續宣稱歡迎共同開發經濟海域,讓美國不覺得我們是麻製造者,就是誰都不能登島,你限制我我限制你,這才是保留爭端的方式.
我國船艦一樣可以在東海的公海部份巡曳.附近海域潛艇威脅沒那麼大,日本有神盾,但主控權還是在美國.神盾???空優搶不下來神盾也不敢開出來...對戰鬥機來說戰艦都只是固定標靶被打好玩的,美國不會放任台日衝突到此地步.
只要我們不登島蓋建築,我們就站得住腳,也表示我們有在爭取作為.你的不作為,會讓日方覺得一步一步慢慢蠶食,海巡邏艇不夠噸位,就放任日本民間一直上島,上久了國際媒體的播送下,東西就自然而然的屬於人家的了.其實小衝突是在美方的容許範圍下的.看看日本和南韓就是了,有利用價值,美國阿公會調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