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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情人之間,可以有秘密嗎?
作者: 曾經愛過的人 日期: 2009.05.27  天氣:  心情:
情人之間,可以有秘密嗎?[網路文章]

作者:吳若權

曾經獲得奧斯卡金像獎許多獎項的熱門電影「美國心‧玫瑰情」中,精闢地闡述中產階級家庭,每個人的心靈困境。

其中有一幕戲,是中年的丈夫睡到半夜,靠著性幻想自慰時,因為過度陶醉其中,而使得睡在枕邊的太太夜半驚醒。
「老天!你,你在自慰。」太太不可置信地驚呼。
「是,我正在自慰,那又怎樣,我有我的性需求啊?」丈夫理直氣壯地辯稱。
這會兒換成太太很哀怨了,「那誰來管我的性需求呢?」
看到這裡,全場爆笑。我卻覺得心酸。不去追究他們性生活未能和諧的原因,從這幾句對話中,反映出另一個值得深深思考的問題:

親密的愛侶之間,還能不能保有個人的隱私權?即便是自己最私密的身體,是不是都得變成對方共有的財產之一?

答案顯而易見--親密的愛侶間,仍必須保有個人的隱私權。而身體是自己生命最私密的部分,不能當作對方共有的財產之一。

但是,為什麼我們仍會為了對方秘密曝光而覺得傷心?為了對方身體不能配合而感到失落?

原來,這些痛苦源自於:我們在相愛的過程中,常常忽略了控制自己強烈的佔有慾,忘記尊重對方是一個完整的個體。

有時候,我們太積極想要和對方「溶為一體」,所以誤認對方的一切,都必須跟我分享。

想要維繫一段很長的感情,我們必須學習承認:每個人都有隱私權。再濃密的感情,也不能做為侵犯對方隱私權的工具。在愛情中兩個人的親關係裡,你可以用心維護自己藏著小小秘密的心靈花園,即便最親密的伴侶,在未經許可之前,都不可以擅自闖入。

當然,我們也要成熟到學會對等地思考,平衡地處理這樣的關係。

在屬於自己的秘密心靈花園,不應該偷藏只會助長私慾但會破壞彼此感情的毒蛇,也不必在門口養一隻會咬傷對方的惡犬。在平靜的氛圍中,讓彼此各自擁有的秘密心靈花園,開出同樣美麗的玫瑰。雖不擅自闖入,依然聞得到對方的花香。

否則,雙方會在永無止境的猜忌中,毀了愛情的美好。尤其,不該以「保護自己的隱私權」,作為欺瞞對方的藉口。以下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瞞著她和前任女友見面,不料最後仍然事跡敗露。他急著解釋:
「我跟她出去,只不過喝杯咖啡而已,真的沒有怎樣。」
「如果沒有做什麼壞事,你為什麼要瞞騙我?」反駁他的論調時,她仍是理性而平靜的。
「我,我是怕說實話會傷了妳的心。」
他理所當然的解釋,反而才真正是令她心碎的重擊。
「難道,你不知道被欺騙的感覺,比傷心還嚴重。我寧願知道實情,也不願被欺騙。」
她試著溝通自己內心的感受,但對於他下次會不會再犯同樣的錯,沒有任何一點把握。

這是情侶之間,最典型的爭執之一。不肯坦白的一方,總拿「我怕說實話會傷了你的心」做為自己不得不有所隱瞞的藉口。表面上,好像是很體貼的行為;實際上,是自己不敢面對現實。

其實,他真正怕的並不是對方知道實情之後會傷心,而是害怕對方掌握事實之後的反應,甚至導致自己會因此失去自尊與愛情。

面對愛情裡自己搞出的棘手場面,男人常常心存僥倖。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企圖蒙混過關。

男人心理常常這麼想:與其擔負小吵一架、冷戰數日、或瀕臨分手的風險,不如學鴕鳥把自己的頭和埋進沙堆裡,以便於想像對方也跟自己一樣蒙蔽視線,看不到真相。

說穿了,對親密的伴侶隱瞞事情真相,並不單純是一種體貼的行為,而是夾雜了更多自私與脆弱的人性於其中,很複雜的表現。

當「東窗事發」的時候,不論你決定要不要將事情的真相說出來,都需要有所承擔。

不要拿「我怕說實話會傷了你的心」當作掩飾自己脆弱內心的擋箭牌,你可說:

「等我想清楚了再告訴你。」或;「我現在還沒有能力對這件事提出完整的交代!」以比較成熟的態度,表現出對於對方的同情心與自己的責任感。

別忘了!在任何時候,誠實都會是最好的策略。怕對方傷心而扯出離譜的謊話,永遠最差勁的做法。當然,誠實認錯之後,還必須要求自己,不再犯相同的錯,才能夠重新獲得對方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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