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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晶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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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路】關於嘉恩事件的始末
作者:
亮晶菁
日期: 2009.01.31 天氣:
心情:
這是一篇轉貼文章
本文取自水瓶鯨魚公園
已徵求作者同意轉貼
前言:
a.本文為了保護嘉恩以外的當事人,一律用英文字母代稱。
b.這是有網友質疑我寫出事實指責嘉恩是在「落井下石」,我給對方的回應。
c.為了澄清我對此事及嘉恩的態度,我轉貼於聯絡簿供大眾瞭解。
我不是要讓更多人「討厭或公幹」她,只希望大家知道真相。
我還是要呼籲大家,不要像我一樣濫用同情心。
但是,假如嘉恩願意悔過,我相信網站的各位朋友,都會願意重新接納她回來。就算不是全部,至少那些曾關心她、擔心她、幫助她的朋友,不會再覺得自己的「愛」被賤踏了。
+
給來替嘉恩抱不平、指我「落井下石」的這位朋友B男,
首先,我要告訴你,我沒有必要對嘉恩這個人「落井下石」,相反的我從一年多以前就知道她許多私事。為什麼我當時不公開講出來?因為我一直在給她機會,原諒她、勸導她,尤其當她觀念有偏差時。
一年多前,嘉恩已是我社員,你來我名片夾簽過名,我發現你跟嘉恩也有在留言,我就問了她一句,這人是誰。她就告訴我,
「B男就是那個跟J女搞網戀線上老公老婆噁心得要死的人。」
她一次讓我討厭了兩個人。
一年多之後的現在,J女8月初來申請我的社團,找不到推薦人,我隨口講了一句妳可以找嘉恩,你們不是很熟嗎?嘉恩馬上又來我名片夾留言,告訴我「她不要當J女的推薦人」「妳忘記了她就是妳會討厭的那種人嗎」「她還是C男的『外婆』!」。
接著她寫了一堆C男的壞話,包括這個人找她出去想跟她上床﹙這件事她一年前知道我跟C有在聊天時也講過一次,只是這次加強版,還加上她男友﹙也是本站網友之一﹚知道C的過去、底細、婚姻交友等等等的細節﹚。
我就是從嘉恩那裡聽到這些挑撥的「當事人」,不是你想的「又從誰那裡聽到轉述」,你所說的「流言」,就是嘉恩親自告訴我的。網站上留言只要不刪掉、就都有電磁記錄,如果她還想否認,我是不是該把她的話全部拍成照片貼出來?
嘉恩的過去,全部她自己主動告訴我,包括她的婚姻狀況,生牛牛的經過,後來跟誰交往,哪個人跟她怎樣。在我跟她初識不久,她就告訴了我。當她告訴我她得了白血病,隨時可能倒下,我心急如焚,動用我的人脈為她找上「智邦公益網」募款。你覺得我會是要找她麻煩的人嗎?
就算我對她的個性做人不以為然,我也會分清楚個人好惡。正因我覺得她有在改變,修正她的人生態度,表現得越來越積極正面,所以我才讓她繼續在我社團。不然去年十月之前她連犯三次社規,我早就踢她走了。﹙本人一向執法嚴格,社員都知道,但我為她法外開恩三次,她能瞭解嗎?﹚
我為什麼沒有在J女來申請時,第一時間講?或是在抄襲事件發生時就講出來?
一來我不想讓J女再聽八卦跟惡言,你可以去問J女,我只跟她說過我個人好惡,以及我後來如何改變自己先入為主的偏見,讓她入社。
抄襲事件發生後,我立刻出面找這位新浪的「Ichigo_hime」聯絡,請她不要一氣之下口出惡言,那無濟於事實的水落石出,另外也告知我的支持態度。當Ichigo_hime知道我們網站有人支持她,她才改變了對我們敵對的態度。
然後,我也在在等嘉恩出面,向網站解釋。
這中間,Ichigo_hime收到嘉恩的辨解,她與她的友人無法接受嘉恩的開脫之辭,因此繼續讓事件在新浪擴大,看起來像是衝著嘉恩來的。沒錯,她們的文被盜貼,當然義憤填膺,嘉恩死不認錯,她們當然會繼續來網站揭發。
然後,我找了本站管理者之一,瞭解這次事件的證據。
雖然當時,網站已經公告出結果了──因為Ichigo_hime開始陸續提出證據。更甚有其他本站網友開始檢舉,文章數量遠超過我們在網站上看到公告的結果。網站不會只聽信網友一面之詞就把她定罪。
為什麼?因為抄襲對創作者的指控很嚴重,也對我們網站的傷害很大。Ichigo_hime等人是在pchome 的失戀電子報上看到自己的東西,以嘉恩之名被刊登才找上門的。我們網站因此必須發表聲明跟道歉﹙在查證屬實之後﹚。為此,我們名聲受到某種程度的傷害,更別提新浪那邊現在還鬧得強強滾。
證據一天天浮出來,一篇比一篇更讓人沉重。張小嫻,伊能靜,這已經不再是網友指控,而是鐵的事實。不管嘉恩是為了報復私人恩怨才轉貼,還是一時失察,她把別人作品據為己有,已是鐵的事實。網站的最新消息,電子報都發出了消息。
我在等,等嘉恩一句悔過的話。
她可以說那些新浪的人,因為私人恩怨在攻擊她,她只是在報復。但是,張小嫻作品無數,她還是本站網主水瓶鯨魚的合作夥伴之一。我相信網管們在一開始,從相信嘉恩,查證、找到證據,到決定網站要公開道歉,這中間只有「震驚」「失望」兩句可以形容。
在我出來講話之前,我們的網友都沒有出來,公開對嘉恩說過一句非議之詞。為什麼?因為大家都在等她、希望她表態、希望她回頭。因為鐵的事實在那裡。
網站只說「再犯才會永久停權」,這次刪掉全部她的投稿﹙寄物櫃部份﹚是必須的,要對業界負責。因為我們的電子報登了抄襲作品。我在第一時間也在等嘉恩出面,因為她明顯的是盜貼了人家數十篇文章,我們還是希望她出來認錯。
我們都願意再給她機會。
結果我等到什麼?我等到她給我的留言,告訴我「她不想解釋,攻擊她的人是認識的人」。
朋友,你是一個有智慧的成年人,你分不出這中間的問題在哪嗎?
重點不是她被誰陷害或攻擊,是她確實在這一兩年之間,盜貼了許多不是她的作品的文章,用她的嘉恩大名貼出。這叫做剽竊,叫做侵犯著作權。事實都擺在眼前了,她還要否認,還有其他網友來問我,她為什麼還在否認?還說她沒有做!?那樣她真的生病嗎?她孩子真的是重度強迫性癲癇嗎?那些來問的人,是因為關心擔心,難過!
我最生氣的是這一點。
然後我看到了J女在社團,貼出那一篇傷心難過的文﹙我先看到社團的,後來才知道她手札也有﹚,我覺得她的眼淚是白流的。她根本不知道當初一年前、跟一年後,講她壞話的人抹黑她跟別人搞外遇的人,就是她相信、還捐了錢的嘉恩!
我為什麼不能告訴她事實?我知道D網友她們私下捐錢給嘉恩,也是在事件發生之後,大家私下在討論才發現的。要是我在事前就知道,我早就講出來了!
我告訴你,這個網站對嘉恩只有做出她盜貼文章的懲處,並沒有禁止她使用名片夾。事實上應該要禁的,但是法外開恩了。但是她的做人讓我覺得氣憤,原來她是這樣對待她的「朋友們」的?一邊把她﹙他﹚們講的不堪,另一邊又接受人家好意跟人家出去跟人家好得像姊妹?
我社團裡,兩位資深幹部也都有給她物質上的幫助,包括捐款跟提供中藥。
當初J女來申請,我就已經把嘉恩J女之間的事,知會了她們。因為她們要幫我做入社審核,我希望我能更客觀地、不受別人流言影響﹙散播流言的人就是嘉恩﹚地接納每一位想要入我社團的網友,哪怕他們原本的tone跟我不一樣。
今天就算是你,或是C男,你們這兩位曾被她抹黑成我「最討厭的男性敗類」來申請,我一樣會客觀公正地,請審核團的朋友一起來做觀察。你可以認為我個人會有偏見,我也不否認女性主義很強的我,確實對男網友不如女性那麼寬容。但是,正因如此,我才找人一起審核,他們都是年過30歲有智慧、理性的成年人,跟你一樣。我相信由他們來表決,結果會是最客觀的。
所以,如果你要人證,我還有兩位!
聽信嘉恩一面之詞的人,一定會覺得我跟外人一樣在對付她、落井下石,甚至像她之前說的,她「人紅遭嫉」。我可以明白告訴你,我在網站的知名度靠我寫作,靠我多年仗義直言,熱心助人建立起來的,我都有心理準備一定還是有討厭我的人。因七來來我在失戀雜誌﹙99年到01年中是叫小艾,01年下半期之後用駱小紅之名發表小說﹚,我自認確實「白目」,確實自以為「嫉惡如仇」,確實也曾經走過「得理不饒人」的歲月。
正因如此,當我開始寫作、有了讀者,有了社團、有了社員朋友,甚至更多我根本不認識的朋友來跟我接觸之後,我學著改變自己的心態,不再封閉、不再過於嚴苛。社團就像我的心門,我希望我一旦打開了它,就要真正去接納每一位願意靠近我的好朋友,包括嘉恩。
為何她不能認清,根本沒有人在害她,是她多行不義,自招報應?不管有什麼理由,都不能拿來為自己犯法的行為做開脫。
這道理,你也是個成熟理性的成年人,你會不懂嗎?
要說這個網站有多少人對不起她?我可以明白告訴你,沒有!甚至我多麼努力想要幫她走出困境,在她行為有偏差時給她意見。我自認沒有人有資格非議我對嘉恩做的一切,包括當初為她付出跟現在的揭穿她。
因為她,我一直非常討厭你跟C男,昨天我去跟C致歉,因為嘉恩我一直對他用有色眼光看待,還在他來簽到問好留言時,冷言冷語。至於你,因為我跟你沒有太多交集,所以我沒有找你談過。
昨天還跟J女說,我想走出這件事給我的陰影,我們從今開始,不要再提這件傷心事了。結果一早來公司就看到你的留言。
原來,還有更多中她毒針的人,還有這些想法。沒關係,因為大家並不知道我為嘉恩做過多少努力跟付出,苦口婆心,只看到最後結果我既失望又生氣地指責她。我當了網站第一個出來揭發她的「壞人」。
但是我不會怪你或誰。你們知道的並不是全部真相。
至少上帝知道。
老話一句,我很希望嘉恩能夠反省,能夠理解。
「沒有人在找她麻煩,這是上帝在給她機會回頭」
我們都還是會希望她能夠真正面對她的人生,而不是一再找藉口。網站為她背負了這次的負面名聲,你有看到網管對她做出非議嗎?我們(網友們)生氣是因為她不認錯不願意改過,若她願意回頭,誰會忍心不接納她?
你是他的朋友,你能包容她為她設想,難道我們就不曾是她朋友嗎?
+
剛才又有網友主動告訴我,嘉恩也主動給他們看那個智邦公益網的募款網頁。希望我出來公開事實,以免大家誤用同情心。
http://www.e-charity.com.tw/society/show.asp?serial=141
在此我也要澄清,這網頁確實是真的。不是我厚臉皮「為善還到處廣播」,我只是透過我的人脈替她找到管道、我只是眾多捐款人中的小小一ㄎㄚ。但我要讓大家知道,她確實曾有困境。不管她生下牛牛之前,是否是因為她個人某些我不認同的行為造成的,但這是事實。為人母、或有情感的人,誰能不被打動?志工當初在刊登前,也確實做過徵信。
我生氣只是因為她在我面前,表現得很低調謙卑,但我卻不斷聽到網友說她主動在宣傳這個網頁。
我不是要大家討厭她、唾罵她。你們可以用你們的理智、智慧去判斷,她需不需要、值不值得幫助。她四肢健全,又有男友相助,有政府給她的補助,網友私下的接濟,只要她站得起來,能夠「靠自己實力」去寫文章,去工作,誰能攻擊她,誰能非議她?我們愛護她都來不及。
這件事也給了我們一個警悌:
你們真的瞭解事實嗎?在你發揮愛心之前,你覺得你的判斷條件足夠嗎?
我們賺錢都很辛苦,也或許都有一個不為人知的故事﹙本站就有很多得了癌症或其他重症卻不願宣揚的朋友,很努力很努力地在為人生奮鬥﹚。當然我們會希望,我們的愛心沒有白費。
別讓我們的愛心,變成一種縱容。
以上所有言論,若有不實本人願負法律責任,
駱小紅於20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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