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張瑞楨/台中報導〕
大老婆反擊,小三得付出代價!身材高挑貌美而有「正妹分隊長」之稱的台中市豐原消防分隊前分隊長童雅黎,搶警專同學的老公,當「小三」還公開對元配嗆聲,被昔日同學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市消防局16日召開考績會,依據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的處刑書,以童女觸犯刑法相姦罪等理由,將她記大過並從17日起「停職」處分,童女也為這起桃色風暴付出慘痛代價。
童女昨天請假未上班,台中市消防局下午召開考績會,才緊急通知她前來會中陳述意見,會後童女旋即離去;但記者晚間致電童女時,她不回答任何問題,即掛掉電話。
中市消防局調查,童雅黎支援南投縣竹山訓練中心擔任區隊長期間,結識彰化縣消防局課員王佑仁,明知王妻是她警專的同班同學,還是與王展開不倫戀,據傳兩人還在訓練中心的停車場發生「不正常關係」,童女還跑到王妻上課的教室咆哮,與王妻拉扯而被控告妨害家庭與傷害。
此事也驚動監委介入調查,王妻掌握其夫與童女的親密照片、簡訊與電郵,消防署今年4月19日做出完整調查報告,行文台中市消防局處置。消防局則以童女闖入訓練中心教室與王妻拉扯,行為不檢為由記過處分。
至於童女被控男女關係不正常,涉及妨害家庭官司部分,雲林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的處刑書日前出爐,指童女搶人夫當「小三」觸犯刑法「相姦罪」、王男則觸犯「通姦罪」;加上有名嘴在電視質疑台中市消防局未做任何處置,為此消防局昨下午緊急召開考績會,對童女做出更嚴重的「停職」處分。
若和解可撤告 有復職機會
不過消防局說,此案是「告訴乃論」,如達成民事和解可撤回告訴,童女未來還可能有復職機會,否則若「免職」將打破鐵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