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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來愛情公寓一年囉!
作者: 榮哥~乘車要繫安全帶喔! 日期: 2011.07.19  天氣:  心情:
算一算我從奇摩轉來這裡也快一年了!~
也認識了一些網友!當然幾乎都是女的!~
男生就很抱歉了,因為我是來找女朋友的!~
同時我是喜歡女生的,所以對於有些同志朋友只能說抱歉了!~
本來我是不使用電腦的,也不會使用啦!就是電腦白痴一個(現在還是)!~
但當我知道有一個可以分享自己作品,同時還能認識朋友的平台!~
我便開始利用這個平台發表歌曲和文章,希望能認識一些同好和欣賞自己的人!~
這段時間也認識了一些好朋友,有顯性的,也有隱性的!~
怎麼說呢?像一般網友總會多少哈拉一下!~
如果聊得來那就會成為顯性的網友,三不五十會相互留言!~
長久下來慢慢地就會成為無話不說的好友!~
當然,愛寓是個現實社會的縮影,像我這種又不帥又不年輕的中年人,機會是比別人少了很多!~
所以現在會常和我聊天的屈指可數,一隻手伸出來還有的找咧!~
但也正是如此,我更珍惜這些朋友,哈~我愛你們喔!~
有些網友則是隱性的,他們純粹是來欣賞我寫的作品,默默地來看,給個愛的鼓勵,也默默地走,可能三百年才會在日記留個言,更有的根本從未和我交談過呢!~
在我這裡這樣的人居多,但我也覺得非常好,起碼妳們讓我知道我在這裡並不孤單,所以我也是愛妳們的!~
別以為我對大家說愛妳是濫情喔!我來這裡很少主動去別人哪裡留言的,通常是別人來看我,我才會禮貌性的回留言,我不喜歡打槍別人,也不喜歡被打槍!~
如果彼此覺得有聊下去的FU,那才會繼續下去的!~
我想很多人是和我一樣的吧!我想....!~
至於見網友這件事我就比較拘謹一點了!~
最主要是別人怕,而我自己也怕!~呵!我是臭俗仔一個!~
我見過四位網友,都是在奇摩時代就認識的!~
除了一位是幫忙搬家之外(她和男友同居去了),就沒聯絡了!~
其餘的三位都成了現實生活中的朋友!~
雖然我和她們不是這麼常見面(幾個月一次),但感覺是非常好的!~
見了面就像老朋友一樣,一點也不覺得陌生!~
我想那是因為我們在網路上彼此有相當程度的瞭解吧!~
很多人見網友的經驗可能多少都有不好的經驗!~
但目前為止我個人沒有這樣的問題!~
我認為見網友先要有個正確的基本態度,先不要去預設立場!~
不要覺得見面一定是要發展感情,甚至於是一夜情!~
不管在網路上你們是如何的熱絡,現實裡一切都是從零開始!~
如果對方只是想上上床,那我想這樣的感情發展結果一定是不好的,也不值得珍惜!~
充其量就是彼此找個免費的洩慾工具罷了!~
我不會去說這一定是不對的!也許這是有些人交友的方式,兩情相悅一觸及發,乾柴碰到了烈火,反正大家都是大人了,又不犯法也沒什麼不可以的!~
呵~我好像把話題扯遠了!又開始說教了!~
我想說的是謝謝曾經來看過我的,或是留過言給我的網友!~
不管妳是隱性的或是顯性的,我都由衷的祝福妳們,希望大家都能幸福快樂!~
還有最..最..最要感謝的一位---我的小愛妹子!~
妳是最支持大哥的後援會會長,也一直鼓勵大哥要勇敢去追,我內心非常的感激妳!~
每天和我聊天讓我不孤單,同時也能從中互相的學習,互相的鼓勵!~
雖然,有時妳會"張"很大,像個小惡魔一樣,讓大哥擔心!~
但我們始終都是在愛寓最聊得來的好朋友,哈~大哥愛妳喔!~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會待在這裡多久?~但到目前為止我在愛寓裡是快樂的!~
這也會讓我在往後的回憶增添一筆愉快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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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0 22:32
她, 53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20 22:21
她, 53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20 22:17
她, 53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19 09:14
她, 46歲,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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