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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從藍心湄的大姨媽談起
作者: ~~俐伶~~ 日期: 2011.12.28  天氣:  心情:

前幾天回公司,同事就拉著我問----


"俐伶姐~~我的客戶最近做了子宮和卵巢摘除的手術,怎麼還不能拿到重大傷病卡?"


我問她:是良性的還是惡性的瘤呢?


她說:良性的!我就說--這當然是不能符合重大傷病啦!


我又問--有沒有超過四十五歲?她說:早超過啦!那就不能符合勞保的殘廢給付了!


 前幾天,看到藍心湄很慎重的告訴藍正龍的粉絲:"老娘還有大姨媽!"


通常女人,只要還有大姨媽,就表示還有生育的能力。


像吳淡如在98年以45歲的高齡產下一女,已經創下演藝圈的最年長的紀錄了。


如果今年46歲的藍心湄也能生的話,那不就打破吳淡如的紀錄!


其實這種記錄,不要也罷!像吳淡如,生這個女兒,好像是以生命換來的。


女性年齡愈高,懷孕所造成的後遺症也會愈多。而對嬰兒也很不好--


再說,誰願意有一個幾乎可以當阿嬤的媽媽?


勞保對女性一直就有歧視---

女人如果在45歲以後,如切除子宮或其它原因失去生育能力,就不能拿到勞保局的殘廢給付
(160天的勞保日投保薪資如果以目前最高的級數43900除以30天再乘以160=大約23萬元多)在勞保局的認定,45歲以上的女人就不能生育了!


 男人就沒有年齡的上限,就算七老八十了,如果因病,或是因意外,造成失去生育能力,還是有殘廢給付!


是不是因為立法的人大都是男性,所以,才會對女性有這麼不公平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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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2-28 23:59
她, 67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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