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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轉貼--冤枉.
作者: 丹民大哥 日期: 2011.09.21  天氣:  心情:

曾在書上看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

在澳洲,費力與他的合夥人佐治在墨爾本做出入口生意,賺了很多錢。

有一天,費力發覺銀行戶口的帳目不對勁,一大筆應收款項不但沒有存進去,剩餘的錢反而被取走了,他在吃驚之餘,急忙尋找佐治,但佐治卻失蹤了。

正當他憂懼不安時,佐治的妻帶來警察,將費力帶回查問,說他有殺害佐治的嫌疑。

這樁謀殺案經過長期審訊後判費力有罪,因為找不到屍體而判以誤殺,刑期20年。

費力坐了20年牢之後,終於被放出來,他出獄後,用盡一切辦法尋找佐治,終於,他找到了,原來佐治一直躲在南非。

佐治當年失蹤,原是帶著情人捲款潛逃,他背叛事業上的合夥人,又趁機甩掉不肯離婚的妻子,與情人在南非重過新生活,即使明知費力含冤入獄,他也悶不吭聲。

費力找到佐治後,花了一番功夫將佐治帶回墨爾本,帶到當初起訴他的警察面前,說:「看,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我殺了的佐治。」
說罷,他突然拔槍,在眾目睽睽之下射殺佐治。

「這個人反正是我殺死的,只不過我預先服了刑,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

當全世界的傳媒去給費力做訪問時,他述說他的心態:「我受冤枉20年,當年警方為了證實他們英勇破案而舉證我,佐治之妻為了掩飾她的被遺棄而證實丈夫已死,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而製造輿論,庭內的法官、陪審員和律師,為了顯示他們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每個人都有他們私人的原因而不曾給予我是無罪的疑竇。我相信,就算我今天把佐治尋了出來,證實了我的冤屈,對這些人來說,充其量是一兩天的歉疚,便煙消雲散了。唯有讓我徹底成全他們的錯誤判斷,才能讓他們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才會終身自責。」

費力再笑著說:「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20年猶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傳媒十天八天的報導,群眾的幾聲嘆息就可以補償回來的。我終於殺了佐治,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因為從今天起,我沒有被冤枉的感覺,我那20年的判刑是罪有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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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長的話:

眾人會隨媒體轉換話題而漸漸遺忘,但傷害卻會伴隨當事者一輩子,不管後續有再多的補償與道歉都無法撫平這個傷害。

這是一篇數年前在網路上流傳的一篇文章,近來因 江國慶案在媒體不斷的報導下,讓 笑遊人間回想到了這篇文章,特別將它翻出來和大家分享,相信大家在兩個事件的重疊上能更有所省悟。

文章內 費力對媒體說的話,不只是值得您我省思,檢警人員更是需警愓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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