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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己所欲、施於人
作者: 老衲關版 日期: 2008.02.24  天氣:  心情:
  半年前那天晚上,我在看華藏衛視,主講人也正是創辦人,他便是好友妙音師妹的恩師 上淨下空法師。那天不知說到何人,但講的是著作權。我聽到老和尚在告誡我們〈佛弟子〉,佈施中以法佈施為最殊勝,我們研佛習佛,所行所依是菩薩道,如果同世俗凡人一般,談著作權,那是很可惜的一件事。
  
  去年八月,我也寫了日記一則《究竟涅槃》,恰巧從我執談到著作權,我與老和尚相同,不敢呼籲所有文字創作者放棄智慧財產,因為它是一種高標準的期許,人生畢竟有太多的辦不到,我們都不敢把道理用在他人身上,道理學來是用在自身的,不務實的期許人人拋棄物質,清心寡欲,那是另類的愚癡。
  
  在寓鄰翁志銘大哥的版上,看到了九把刀事件的討論,很多枝節上的論證,談抄襲、論模仿;言法理、論道德,很少人注意到作者闡述的觀念,那影響人心底層的高貴觀念。
  
  有些喟歎,使人興味索然,讓人不想振臂疾呼‧‧‧在那看到研究生、開業的法律人,還有九把刀的大學生讀者,從法律、專業、心理、經驗法則,來探討或捍衛自己的見解。古人說過:盡信書不如無書;又說: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現代人說:活學活用、六零年代龍應台疾呼:獨立思考;甚至最近曾志朗與洪蘭合著的《見人見智》裡,也提醒我們:擇善固執不要成為擇舊固執。
  
  很多人以為,著作權是單純保障創作人的權利與法益,這樣功利的法律不會持久,很少人知道,著作權其實是要教育人們不應剽竊,它教給人們的是尊重以抑貪執;並養成高貴的品格。剽竊的主、客觀認定是多麼的嚴謹?嚴謹的原因在於─品格的培養,原就包含極大的道德期許。以下限的法律條文來規範人們達到上限的道德期許,原就無奈,模仿到底是不是惡意?模仿好的觀念到底本心是什麼?我們都認為高中生看過《語言》,我也相信高中生的作品受到《語言》極大的影響,So what?這行為的本心到底是什麼?我們到底是用什麼標準在看待我們周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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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10 17:33
她,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2-28 18:51
他, 82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2-25 23:23
她, 88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25 23:24]:

哇哩勒????@#$%^&*(

 
時間:2008-02-25 23:18
她, 88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25 23:22]:

就是淨空法師啦,佛門弟子規定尊稱法師要寫上、下,比方萬一以後妳剃度理光頭了,我還在這裡打混,那我介紹妳就要說:上薰下衣草法師??@#$%!#不對,沒有人法號叫薰衣草的。@@@@

 
時間:2008-02-25 10:41
標題下的似不恰當
己所[欲], 與[著作權], 是兩碼子事....
我覺得你所有表達是[分享]與[教化], 而非[欲]

我倒是覺得很多事情的真相, 不是當事人的本意,是傳媒記者本身的用字聳動而鼓噪出來的[新聞]
作者回覆說[2008-02-25 17:26]:

我想說的是,我們論事的時候,常常忘了談觀念不談枝節的原則,然後,我們卻又不自省談枝節的本心起於何欲?那篇日記的作者翁志銘說了,沒有哪位作者的作品是原創,著作權法剛出爐的時候我就思考過這個問題,雞蛋裡挑骨頭和尚可是頂尖高手,信不信若用那樣的標準,在我眼中,世人皆抄襲,無一倖免,看看九把刀的《樓下的房客》,我不想說像誰,他會更傷,但是我看的時候很激賞,九把刀或是人們希望讀者用這宏觀的視野對待的話,我們要先這樣待人。

 
時間:2008-02-25 00:31
他, 36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25 23:29]:

我周遭?左邊這個叫喬安,右邊這位叫娜娜,臺上唱歌那位叫安琪兒,等等?我沒酒了,我去叫少爺拿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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