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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高速公路車距【開始照相了】
作者: ~維尼~ 日期: 2005.03.29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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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新罰責---未保持車距

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乃是使用美規 Lti 20-20 laser系統,其均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35m的白線,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35m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這樣可以兩案並罰,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NT6000.

目前出現地點為
國道65K、99K、新竹交流道系統中部路段134.6K、160.8K、165K以及172K處!


圖:虹虹玩衣舖

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nioc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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