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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限制,有關。
作者: Sharon♥ 日期: 2007.06.19  天氣:  心情:

偏頭痛讓我昏沉了超過20小時。
即使是現在還是全身無力,
宿醉的感覺我看就跟這一模一樣。












上了MSN,
看見一個陌生的帳號加我,
我敲他問是誰?
原來是我已經認識7年的老朋友。

他說他之前的MSN還有之前的手機全換了,

『=_=...有必要這樣嗎?你是在跑路是吧...?』我回。

結果他給我的答案是因為他女朋友會生氣。

『那現在這個MSN帳號,你女朋友不知道?』

「不知道。」
他說。




兩個人在一起,
即使感情再深厚,羈絆再深。
也還是跟最開始一樣,不過是兩個個體。

當一定要強硬的將原本不屬於自己的部份照單全收的融合在一起,
一定會有排斥作用。

妳不喜歡他的某些部份,
他也不見得喜歡妳的某些東西。


這是人與人在一起不變的定律。

在刁難對方的同時,
想過嗎?
自己也並不是百分百完美。




或許限制這種行為人們都用【在乎】來當作合理化的藉口。

但我卻覺得愛不是可以當作綑綁的理由。


愛了,會害怕失去。

但是限制卻會讓對方失去呼吸。



我不知道...
是不是當彼此相愛,
就有權利限制對方。



真的有心在妳身邊,
我相信不管怎麼,他都不會離開。

沒有那份心,
就算限制對方所有的行動,直到他停止呼吸,
他的心一樣不在你那裡。






愛不是綑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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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6-20 22:10
他, 38歲,彰化縣,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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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6-20 16:03
他, 38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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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6-20 02:44
他, 45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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