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菲律賓殺我漁民的事, 容我悲觀地說, 很可能又會以要求道歉開始, 最後以感受到菲律賓的「善意」結束。 之所以會這樣說, 因為2011年時, 當菲律賓把我們中華民國的嫌犯送到中國去時, 我們要的那個道歉, 到現在都還沒等到。 2013年的這個道歉, 恐怕還要排隊先吧 ...... 帶大家回顧一下, 2011年要求菲律賓道歉的事件過程, 當時還是行政院長的吳敦義說, 菲律賓特使要來台灣的話, 道歉是「必要條件」...... 然後, 這是隔天2月22號的新聞: 可是, 我們的馬總統, 隔天還是接見了菲律賓的特使:
然後, 是再隔一天的新聞: 一個禮拜之後, 吳敦義3月1號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 菲律賓「菲」得道歉, 中華民國應該要堅持。 可是, 過了兩個禮拜之後, 馬英九第二度接見菲國特使羅哈斯, 不但強調台灣嫌犯遣送中國一事, 並無關主權, 而且不同於第一次見菲國特使的嚴厲斥責, 馬總統改口稱讚羅哈斯是青年才俊。 馬總統見完菲國特使的隔天, 我們的外交部就公開對外表示, 我方已經感受到菲律賓一再表達的善意, 所以菲勞就解凍了, 雖然我們當時要的道歉, 從2011年等到2013, 到現在還是沒有等到....... 當時的馬英九總統, 兩度接見菲國特使, 不到一個月內, 就從繃著臉變成笑臉; 希望這一次, 現在對菲律賓疾言遽色的馬政府, 不會再過沒多久, 又感受到這種唾面自乾的「善液」了...... ▼ 2011.02.22 ▼ 201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