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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手分手
作者: Yu Yu 日期: 2009.03.03  天氣:  心情:
星期天補習回家經過站前廣場

剛好一年一度的梅竹賽在站前舉行演唱會

我很幸運的聽了一場免費的演唱會

方大同、強辯、黃靖倫、A-LIN

主持人是陳漢典喔

很可惜我急著回家

沒有看到壓軸的蔡健雅

聽方大同和A-LIN唱現場實在有夠好聽

尤其是A-LIN...都起雞皮疙瘩了

要去搭公車的時候

她還從我面前走過去

本人真的很瘦耶!臉小、腿細!超正的




你想當德國豬腳,我可不想變酸菜! 

↑這篇文章也夠經典的!

很多男人都會在現任女朋友面前說他前女友有多好有多好

她很溫柔喔!她都會幫我送愛心便當喔!她都會幫我按摩喔......

沒關係啊!隨便你要怎麼講

看看這位作家使出什麼殺手鐧讓男人閉嘴

「當你不小心充滿感傷地提起前女友種種優點,

如果女人沒有像韓片《我的野蠻女友》般揍你一頓,我只能說你運氣好,

因為女人要擊倒男人的招數實在太多,

並且完全不需要套用你們的陳腔濫調

「他很溫柔哦」、「他彈得一手好鋼琴」、「他很會做菜」等等等108式,

女人懷念上一任戀人,

只要在床上裹著床單膩聲對現任男人說:「他都很久呢……」

嘿,短短五個字,很致命吧?!」

看到這段我真的笑翻天了

他都很久呢……

好賤!超賤!

男人!最好識相點

不要在現任女友面前講你前女友怎樣怎樣了

除非...你都很久



男女朋友分手之後還能當朋友嗎?

也許可以吧

但那需要一段時間來調適心情

對我來說

只要有一方還愛著對方

當朋友就是一種折磨和痛苦

因為一定還會該死的對他好

還是該死的會想關心他

總是在期待些什麼

總是希望能挽回些什麼

殊不知這樣的自己就像個一廂情願的笨蛋~so stupid

那天看到一篇文章的內容

也是在討論舊情人變朋友

對方天真地問:「不能當朋友嗎?」

我斬釘截鐵說:「不行。」    

對方又問:「為什麼?」

我沉吟半晌:「因為我愛你。」

對!因為我還愛你

所以分開之後暫時不要聯絡對我才是最好的

手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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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8-08 15:56
他, 45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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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3-29 11:27
他, 40歲,新竹縣,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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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3-14 02:39
他,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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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3-05 20:27
他, 46歲,苗栗縣,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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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3-05 15:59
他, 46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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