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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真相
作者: nico 日期: 2011.08.12  天氣:  心情:
古人說得很好,{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要冤妄怪罪他人,還怕找不到理由嗎?

對於很多事若要說清楚,那可能要花非常多時間來解釋與釐清說明,難怪法律上一切講求證據,我渴望這一切有錄影錄音可以讓人們看見自己的錯怪與曲解。


但有個問題是,若那對象是怎麼講也講不清楚的,那會不會就算是證據確鑿,他也還是死咬著自己的觀點不放呢?

要怪罪與冤妄他人還真容易啊,不需要太多理由,因為人的手一指出來都是指著別人的(可曾想過4隻指著自己)。

我告訴自己,要理性處理,問題是,面對一堆的情緒話,真難不隨之起舞。

開始懷疑某些話的真實性了。



我一直相信人不會只有一面,所以很討厭世人說的什麼[原來這才是你的真面目]這種幼稚的話,我相信好的壞的都是人會有的情緒,但若反差太大就令人很匪夷所思,是有雙重人格嗎?但人多半對自己都不甚了解,更別提了解他人。只是不管有幾種人格,這世上的道理並不允許我們隨意傷害別人

可有個很重要的重點是,不用自卑作祟太嚴重,千萬別連號碼牌都沒拿到就自己跑去對號入座,我對朋友向來很看重,若你覺得自己不重要或卑微那不是我的問題,那是你的問題。

在我的心裡,來我身邊有緣的人事都很重要。




請問,要腦筋清醒地處理事情很難嗎? 醒醒好不好? 到底是哪裡病了你?





最近常遇到這種狀況,看來現代人的抗壓力很低,遇事多半都是先錯殺他人並且躲著不敢出面再說,下次我也試試不爽就先將他人設為壞友,然後極不理性講一堆發脾氣的話,看有誰會不捉狂!再看有誰會很理性地回應。

不,實際上我不會這麼做,若有欠誰,被無禮待之算是還,若無欠誰,以後他要還。

人世間看似很不公平,但其實絕對存在公義。(雖然我其實想看見傷害我的人都受懲罰)

希望!希望如此,渴望人們看見自己所創造的是什麼業。 善業? 惡業?

境無好壞,只有業轉。



感謝M,你雖看不見這裡,但躲了兩天後你肯面對自他,是很好的事,等有一天你看見這裡了,會知道我對你的祝福。

要記住,你沒有的,不用自卑。你所付出的一切,都很珍貴,真實不虛也絕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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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8-13 01:13
他, 42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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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2 17:29
他, 51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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