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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飛踢街友取樂 4少年重罪送辦
作者: 如萍 日期: 2011.11.15  天氣:  心情:
4名國高中生一時貪玩,聯手毆打路邊睡覺街友,邊打還邊問「你身上有沒有錢?」警方據報趕到制止。4人被帶回派出所時還嘻嘻哈哈,經警方告知已涉嫌強盜重罪,4人才發覺事態嚴重,嚇得說不出話來。

警方調查,就讀台北市萬華區一所國中二年級的14歲胡姓少年,昨晨與讀高中的吳姓(16歲)、葉姓(16歲)、蕭姓(15歲)友人相約夜遊,4人到捷運龍山寺站旁康定路,發現56歲陳姓街友橫躺路邊睡覺,胡姓少年一時興起,提議對街友惡作劇,3人也拍手叫好。

不知闖禍 應訊還嘻笑

警方調查,胡姓少年先用腳往被害人身上踹,被害人驚醒打算逃離,但遭吳姓少年3人圍住。胡姓少年邊踹邊問「你身上有沒有錢?」被害人說「我沒錢」,胡姓少年仍繼續踹,陳某才被迫從身上拿出僅有的一百元。

警方表示,胡姓少年還沒從被害人手上拿過錢時,警方趕抵將4人帶回;4名少年進了派出所還不知輕重,相互嘻笑打鬧,承認有打人,否認強盜財物,聲稱「只是為了好玩」。

警方則翻法條告訴少年,指他們的犯行已涉及刑法強盜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3人以上結夥強盜更是7年以上之罪;4少聽後瞠目結舌,頓時安靜下來,警方訊後依強盜罪移送少年法庭。

法界人士說,4嫌均未成年,加上強盜財物未遂,日後若被判有罪,刑度可獲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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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1-16 23:13
他, 53歲,新竹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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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5 23:53
他, 42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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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5 20:30
他, 47歲,新竹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1-15 16:43
他, 42歲,新竹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1-15 16:42
他, 44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1-15 16:07
硬該
 
時間:2011-11-15 15:44
他, 45歲,新竹縣,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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