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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學歷並非絕對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2.11.29  天氣:  心情:
學歷並非絕對
~喜歡找我吵架?先看完我的自介吧!!!

相差懸殊 高下立判!
我沒強調學歷的重要啊!!!
只是認為妳不敢說自己哪一年(進修)畢業
問妳什麼學校--誰叫妳強調妳國立大學 
問妳什麼科系畢業
妳卻一再避重就輕 不敢正面回答
只是認為妳可能說謊 讓人高度質疑
此乃有關誠信
與學歷是否重要 風馬牛毫不相及~[:-|]
我不喜歡看到妳~
不希望妳再三來我的版公開嗆聲 還要硬抝?
讓人覺得無的放矢!
不想再看到妳
這應該是我的自由吧?[X-)]
~也不仔細先看我日記
日記上有的東西 還要再問!
且和妳筆戰 我學不到任何東西
~文筆 口才 知識 外語等等
內容乏善可陳!!!
只是浪費我時間和生命[:-x]

一個邏輯不好的人 根本不可能辯贏我!!!
除非我女友或老婆
因為聰明的我~會讓她!!!

來和我吵架~論戰
妳是當事人 是比賽的選手 匪夷所思
竟然還公開宣佈~我輸了!!!妳贏?
選手兼裁判?

滑天下之大稽!!!
 [)-D] [)-D] [)-D]
可笑至極~莫此為甚!!!
By the way,
學歷並非絕對~也與能力無關
但仍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左樣奈良(撒優哪啦)~
來生再見!!! [:E] [:u] [:-|]
ps.
到底懂不懂 法律不保障在權利上的睡眠者
保留法律權益?[X-)]趕快來告啊!!!
告得成 我當妳的老二
~幫妳提包包!!![)-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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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1-30 21:34
她, 47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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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30 02:31
她, 52歲,高雄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1-29 23:57
她, 99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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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29 22:52
她, 48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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