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966655
 忘了愛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大家都要幸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要做愛情的囚犯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感動而愛?愛情沒有這種交易存在
作者: 忘了愛 日期: 2008.04.20  天氣:  心情:

     在愛情的世界裡,很多人都以為,是對方還沒有看見我的好,或者我做得不夠多,不夠完美,等到他(她)發現我是這樣對他(她)好,他(她)就會知道他(她)不能失去我,我對他(她)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人。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了,(他)她所等到的,往往是更重的傷害,更難堪的心碎。我相信人的心都是有感覺的,不是沒看見對方的好,只是沒辦法對他(她)更好,他(她)不愛他(她),能做的就只有這樣,當對方名存實亡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然後等待對方有一天心甘情願地放棄他(她)。等待他(她)放棄他(她)而不主動對他(她)提出分手,這就是男人和女人唯一能回報對方的好。

      愛情是不求回報的,被愛也沒有人規定要回報。愛情的可愛之處,就在於對愛與被愛的兩方,都很自由,都可以照著自己的感覺去爭取或者閃避。愛一個人就是愛一個人,不愛一個人就是不愛一個人,這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沒有一個人會因為對方的好而感動去愛一個人,愛情裡沒有這種交易存在。女孩子或許還偶爾會失神恍惚,因為別人對自己很好而愛上對方(其實也是愛上他對自己的好,不是愛上那個人),可是男人的愛情很難容許這種交易發生。對男人來說,最完美的愛情邏輯就是 --- 我「看上」一個女孩子,費盡心力去「爭取」到她的愛,然後「征服」她的心,終於,她對我非常好。如果反過來,讓男人成為獵物,那就變成 ---個女孩子「看上」我,費盡心力對我好,最後「爭取」到我的愛,然後「征服」我的心,終於,我對她非常好。這是一個正常男人很難接受的事情。被女人獵殺到了,真是情何堪的悲慘!

      如果你(妳)愛一個人,那就單純的去愛一個人,不要想說我那麼愛他(她),對方一定要有所回報,雖然沒有回報的愛很辛苦,但是,換個角度想,如果你(妳)每天一直期待對方要有所回應,期待越高所受到的傷害越深,這樣的愛是很辛苦的。如果你(妳)對你們感情已經用心經營過,也好好努力愛過對方,卻仍然得不到對方同等的愛情時,可能會很難過,但是,你(妳)應該這樣告訴自己,我已經很努力愛過對方,雖然得不到對方的愛情,或許這就是緣份,或許我不是他(她)要的那個人,既然他(她)的未來沒有我,那就好好放手,讓對方早日找到屬於他(她)的幸福,千萬不要用自己的付出逼對方一定要愛你(妳),這樣的愛就不是愛了。愛情不能變成交易,這樣的愛情很廉價,更失去了愛人的真諦,記住,只要你(妳)心甘情願的付出就沒有所謂的受傷,不會因為對方不愛你(妳)而覺得受傷和後悔,如果你(妳)會這樣認為,那麼你(妳)的愛就太有目的了,你(妳)的愛就已經變質了。

     曾經愛過就好,真的,沒有什麼比愛一個人還要幸福,想想,人的一生中,能找到幾個是自己真的很想用心去愛的人呢?我相信有,但不多。但是,你(妳)很愛對方又有何用?如果對方不愛你(妳),那付出的愛不就白費了?其實,不會的,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愛過必留下回憶,你(妳)不能擁有對方,但是,你(妳)一定會為自己曾經那麼愛一個人感到驕傲,你(妳)也會體會到原來愛一個人是這樣的幸福!

標籤:
瀏覽次數:87    人氣指數:3647    累積鼓勵:17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大家都要幸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要做愛情的囚犯
 
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05 23:53
他, 42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4-23 13:12
他, 4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4-20 22:23
他, 40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4-20 17:40
他, 43歲,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