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學沒畢業的湯姓男子,他先假冒他人身分,用假照片騙女網友,自稱是有錢的半導體小開,誘騙4女和他交往。湯男還自稱已和富少「交換靈魂」,騙到其中3女「獻身」,女網友發現受騙後向警方提告,法院還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但地院卻認為,儘管湯男行徑惡劣,但被害人還是選擇性交的自由,判決湯男無罪。
這起案件發生在台中市。現年24歲的湯姓男子,他在99年9月冒用他人照片,在臉書向女網友謊稱自己是某電子公司的小開,並且擔任副董一職,甚至還炫富說曾送女友車子房子,如果和他交往可以當個「少奶奶」。博得對方好感後,就以算名師批命,如果要和他交往,得先和一名湯男發生性關係,否則家裡會破產。
女網友原本心生懷疑,但湯男又在一旁哄騙,「這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甚至還要對方先喝酒、吃安眠藥後再發生關係,女網友因此和湯男發生多次性關係。之後湯男又冒用其他身分,用同樣手法又騙女網友,但對方一看到湯男,直呼「看到他的臉我會想吐」,但仍被湯男誘騙發生性關係。
事後湯男要求繼續和女網友上傳遭拒,他竟稱自己已經「靈魂交換」,和他上床等於就是和那名富少嘿咻,警方調查其中有3名女子遭到這樣的手法又騙上床,只有1女驚覺有異而拒絕倖免。法院審理後,認為湯男儘管行為惡劣,但3女都已是成年人,有行為判斷的能力,加上再發生關係前,還會傳簡訊給對方,可見清楚自己的所為,因此判決湯男無罪。 這算是拜金嘛?http://tw.news.yahoo.com/色男自稱-靈魂交換-誘騙3女獻身判無罪-011718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