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222228
 瀞媽咪的女兒嘟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情人朋友v.s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個人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作者: 瀞媽咪的女兒嘟嘟 日期: 2007.10.27  天氣:  心情:

我是一頭小豬

我很喜歡吃東西
到處玩耍

即時
有人收我是一頭豬
我也沒差


因為吃是一種享受

女生怕胖又怎樣
幹麻一定要瘦巴巴的

男生又是憑什麼
要求女生變瘦呢

我總覺得男生要求的實在太多了啦
除非
他自己也能做到女友的要求才行
對吧

幹嘛一定要受苦呢

聽說大陸人
還定了美女應有的標準

我啊
就覺得他們一定是色伯伯

鼻子居然要高達十公分以上
這真是太荒繆了

難道他們可以到達二十公分以上嗎


不然以後找男人都得帶一把尺啊

所以啊
女生就算愛美也不要
讓自己的身體變壞了

如果別人笑妳﹝身材不好﹞
至少
妳可以對他說:「哼!我身體好。」[:u]








標籤:
瀏覽次數:173    人氣指數:9133    累積鼓勵:44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情人朋友v.s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個人
 
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29 10:41
她, 39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28 14:28
她, 35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28 08:30
他, 37歲,嘉義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27 18:54
他, 44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27 17:54
他, 55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27 17:27
他, 43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27 15:20
她, 48歲,花蓮縣,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