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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管制藥品管理
作者:
瑋哥
日期: 2012.01.19 天氣:
心情:
訊息標題: 攜帶藥品出入境,應注意各國法令差異,以免違法受罰
訊息類別: 即時新聞 點閱: 11
訊息來源: 衛生署新聞 發佈日期: 2011-04-19
訊息內容: 攜帶藥品出入境,應注意各國法令差異,以免違法受罰 衛生署新聞 建檔時間:2011/04/18 11:30:04 更新日期:2011/04/18 11:30:14 民眾出國觀光旅遊或經商日趨頻繁,有時會攜帶自用藥品出國,也有可能在國外就醫或購買當地的藥品回國;但因各國對旅客攜帶藥品入境的管理法規不同,如未符合入境國之規定,有可能違法受罰。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呼籲,如要攜帶少量自用之藥品出入境,應備有醫療院所的診斷證明或處方箋影本等證明資料,以便合法通關。國人出國如須攜帶藥品入境他國,須遵循入境國規定,民眾可先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出國旅遊資訊-各國簽證及入境須知,瞭解入境國之相關規定,建議可攜帶原就診醫療院所開立之診斷證明及處方箋影本,以玆證明。國人如於國外就醫或購買當地的藥品回國,必須依照我國海關入境報關須知,自用藥品具有限量之規定;若屬管制藥品(如安眠藥等),僅以治療本人疾病為限,須憑醫療院所之證明,其攜帶量不超過該醫療證明之處方量,且藥品應隨身攜帶,不得以航空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如須確認是否為管制藥品,可至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管制藥品組/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查詢。
管制藥品申報 馬虎不得 ◎文╱彰化縣記者賴姵妘 藥師週刊 第 1731 期100 / 8.1~ 8.7
相信藥師們聽到管制藥品,往往一個頭兩個大,常常因為一個不小心,必須翻箱倒櫃找出那掉在地上的一小粒!
彰化縣衛生局於7月15、16日,分別舉辦兩場「100年度管制藥品管理法規宣導講習會」,由藥政科技士陳紫洳主講,會中除針對藥師常有缺失部份加強說明與指導外,也實際操作管制藥申報與銷毀流程,讓與會藥師更有概念。並提醒大家「詳實登載、落實盤點、保存資料、定期申報」,就是「掌握管制藥品流向」的不二法門。
以下針對會中提出較易疏忽的事項與各位分享:一、俗稱「大象針」的麻醉藥Thiamylal,已於今年1月14日增列為第4級管制藥品,若藥局仍有此藥品,記得新增於管制藥簿冊中,將剩餘的庫存量列為上期結存量,並詳實登載收支情形。二、第1~3級管制藥品應置於材質堅固、不易移動、可上鎖的專用櫥櫃中;若管制藥品減損時,管理人應先將現場拍照,並立即報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核;但若不慎失竊,則要記得先向當地警察局報案。三、供應含管制藥品成分的指示用藥品項,例如:含可待因成分之內服液,含量≧1mg/1mL,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應將領受人姓名、住址、所購品量、供應日期,詳實登錄簿冊。四、管制藥品登記證若需變更時,應自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向管制藥品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以免受3~15萬元之罰。
另外,有一便民服務-「回收管制藥品之處理」,協助民眾處理回收之管制藥品,此項服務不須申報,直接列印管制藥品回收登記簿,詳實登錄日期、品名及數量,報請轄區衛生局會同銷毀即可。
至於醫師、牙醫師使用第1~3級管制藥品,應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彰化縣部份大醫院並未徹底落實,會中也有藥師提出,希望衛生主管機關能協助發函請求改善,以方便民眾領藥,藥師也別忘了於民眾領藥時給領用人簽名。
藥師週刊於今年1715期,已詳細刊載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3月份公布「99年度10大違規管制藥品排行榜」,提醒各位藥師,再次檢視藥局中的管制藥品相關業務是否落實,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處分。
最後,提醒藥師記得7月底前藥局的大事,別忘了上網申報第1~3級管制藥品。若還不熟悉申報流程,可先至「申報測試作業」玩一玩喔!
漏報管制藥處罰鍰的正當性◎文╱藥師蔡獻章
最近這一兩年全省有很多藥師接到地方衛生局的罰鍰裁處書,罰鍰金額是三至六萬元新台幣,然而大家都知道,讓患者領取管制藥是一種公益行為,一來管制藥本身毫無價差,二來是管制藥常是處方箋中的其中一種,並未能為藥師帶來額外的藥事服務費,過期又必須向衛生局報廢,虧損自負,以管制藥開始控管至今,十多年來藥師並沒在管制藥上賺到半毛錢,但卻須天天擔驚受怕,每天睡前還須寫完管制藥登記簿,老實說很多藥師早就精疲力盡、心生恐懼了,退出管制藥的念頭都常浮現心頭。
而事實上這期間已陸續有些藥師被罰鍰了,只是礙於情面都沒說出來,但是最近這幾個月各地方衛生局卻大量的在開出罰鍰裁處書,也就驚動了所有藥師,因為就算你十多年來申報了一萬筆(這是個假設值,很多人應該有這個數字),只要有一筆遺漏,那麼就會被罰三萬元,很錯愕吧!大家都會覺得不可思議,但您們知道嗎?這裁處書還是用雙掛號寄給你的哦!很多人這一生都還沒收過雙掛號的信呢!然而您們知道嗎?這一切應是官員們誤解了法令的意思,而開出了罰單,因為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違反第28條第2項規定者(即上述條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而遺漏一件者即屬未詳實登載,且行政罰之傳統見解不以故意過失為要件,於行為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過失時,即應受處罰,採取「推定過失責任」。因此在沒有衛生主管機關的統一解釋下,各地方衛生官員只好依法行政了!然而這對嗎?過失在法律上是指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此與一般人認知的無心的錯誤是有很大的差別存在。
事實上,地方衛生官員在認定事實的心態上還是秉持一般人的認知,以為漏報就是無心的錯誤,就是過失,因此才會依法行政開出罰單,但您們知道嗎?行政罰的現行通說是「雖不以出於故意為必要,但仍須以過失為其責任條件」(即故意與過失都要處罰,但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可不罰)。更何況漏報這事在法律上的定義只能說是瑕疵,而不能說是過失,因為申報都採取電腦申報,而各家藥局的申報軟體又都不同,藥師們的電腦功力又都不高桿,且各家軟體又多少有bug存在,不要說藥局,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銀行或郵局都曾因電腦當機而業務停擺過,他們都有電腦專業部門的協助,電腦還是無法讓他們隨心所欲,處處都充滿未知的不特定性,那麼您們說獨力作業的藥師對電腦能有多大的辨識能力呢?
(一)行政程序法第4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行政程序法第9條: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行政罰法第1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時,適用本法。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故行政罰並非完全獨立,有時是與其他法律糾葛在一起的,也因此才有上列行政程序法第4條的規定, 而以更為嚴峻的刑法來說,尚且有如下規定:
刑法是人的行為逾越正軌,國家社會認為有加以處罰之必要,所立法形成的法律條文,相當嚴峻,也相當嚴謹,但其中也包含下列幾點:
1.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為原則,以處罰過失為例外,而任何構成刑法而可被評價為犯罪行為者,均以刑法上有規定者為限。故有過失然因未有處罰規定者則不構成刑責。
2.刑法第十二條第二項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3.如行為人不能預見其發生時,處罰不適用之。
(二)而行政法是有關國家行政權運作的國內公法總稱,它所採用的比例原則是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1.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2.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3.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事實上若衛生署肯為基層衛生機關解套,可引用如下各條例作出統一解釋:
(1)行政罰的現行通說見解已由過去的推定過失責任改為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行為可不罰。
(2)漏報只能說是疏忽, 而不是法律上的過失。
(3)行政罰法第18條 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4)行政罰法第7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5)行政罰法第8條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6)管制藥因疏忽漏報,若數量少,且又因電腦軟體不夠周全,未知的不特定因素太多,導致欠缺辨識能力,依比例原則應可視同不能預見其發生,故應不罰。此點亦符合行政罰法第9條欠缺辨識能力的規定,得以免罰。更何況這些管制藥藥局都有作健保申報,已足以證明並無故意濫用情事。
(7)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的基本精神所在是以管控為主,處罰為輔。
(8)管制藥漏報裁處罰鍰已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8條(規定如行政行為罔顧人民值得保護之信賴,而使其遭受不可預計的負擔或喪失利益,且非基於保護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則此種行政行為,即不得為之。)因為藥師既無賺錢,又須擔驚受怕,最後卻註定慘遭罰鍰,您說還有哪位藥師要讓人領管制藥呢?病患領管制藥的公益不但無法增加,還可能完全遭到摧毀,那您們想這種罰鍰的行政行為能為嗎?相信哪天政府能祭出獎勵之道,讓盡職的藥師們無懼於管制藥,那才是全民之福,那才是公益,不是嗎?
各位藥師好,在醫院、診所或社區藥局有時要管理管制藥品,其實只要把分內的工作做好,管理管制藥品應該不是難事,藥師加油!大家加油!
去年10大管制藥品違規事項公布【本刊訊】藥師週刊第 1759 期101 / 3.5~ 3.11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月分公布「100年度10大違規管制藥品排行榜」,其中以「管制藥品簿冊登載不詳實」為違規之首,藥師應該合理處理管制藥品,避免誤觸「地雷」。
100年度10大違規管制藥品,依序如下:
(一)管制藥品簿冊登載不詳實。
(二)未依規定定期申報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
(三)涉醫療不當使用管制藥品。
(四)使用管制藥品病歷登載不實。
(五)處方第一至三級管制藥品未開立專用處方箋。
(六)專用處方箋未由領受人簽名領受。
(七)非藥事人員調劑管制藥品。
(八)未設簿冊登載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
(九)管制藥品未置於業務處所。
(十)未依專用處方箋調劑第一至三級管制藥品。
今年度地方衛生機關及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查核管制藥品之使用管理情形,藥局藥師應確實檢視是否有前開缺失情形,如有,請儘速改善,以免違規受罰。
另外,有關100年度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醫療使用管制藥品審核會」,審議涉醫療不當使用管制藥品之違規案件共15件,其中5件醫師處方用量嚴重超過醫療常規,除處罰緩12萬至15萬元外,併停止其處方使用管制藥品6個月至2年,2件使用明顯超過醫療常規處罰緩6萬元,及1件涉偽造病歷移送地檢署偵辦。
達人教戰-失眠別急著吃藥 作者: 諮詢╱楊聰財、黃守宏.採訪╱張睿纖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4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諮詢╱楊聰財、黃守宏.採訪╱張睿纖】
一隻羊、兩隻羊、不管怎麼數都睡不著…失眠了嗎?等等,先別吃安眠藥,醫師教你如何睡個好覺:
1.遵循「運動111」法則:只要秉持「111」運動原則,每天至少運動10分鐘,心跳每分鐘達110下,並每天曬10分鐘太陽,保持身體健康,運動過後自然也會較容易入眠。
2.白天不要過度賴床:過度的休息,反而會讓「想睡的意識」往後移,建議白天休息不要超過1小時。
3.養成規律起床、臥寢時間:建議在深夜11點至清晨6點間就寢,休假日也不要太晚起床,避免將晚上睡覺時間往後推移,反而晚上怎麼翻都睡不著覺,影響隔天精神狀況。
4.務必訓練就寢後腦袋關機:很多人上床後,就開始東想西想,造成腦在「運作」跟「想休息」的身體不協調,應該避免在睡前接收太過刺激訊息,像是觀看恐怖電影或是與親友講電話等,讓腦部在睡前可以先放鬆,上床後才容易放空。
5.睡前往前算4小時開始「限水」:不少人因為起床上廁所,打斷睡眠期,讓睡眠品質下降,建議睡前4小時不要喝飲料,避免起床上廁所。
6.睡眠時間很重要,建議控制在6至8時小時間
7.過度頻繁失眠,可能與心理壓力有關,應該視為警訊,適時放鬆心情紓解壓力,或是求助精神科醫師。
8.如果一定要吃安眠藥需遵循醫師囑咐,不可隨便加量,並盡快找出造成睡眠障礙原因,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睡眠不足 罹糖尿病風險增加 ‧聯合新聞網 2012/04/18 有更多的人值夜班、青少年過了午夜還在傳簡訊、航空旅客搭夜間班機,而睡眠不足的危險不只是駕車時打瞌睡,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經常睡眠過少或睡眠時間不對的話,會增加糖尿病、心臟病和其他健康問題的危險性。 【世界日報╱美聯社華盛頓16日電】
有更多的人值夜班、青少年過了午夜還在傳簡訊、航空旅客搭夜間班機,而睡眠不足的危險不只是駕車時打瞌睡,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經常睡眠過少或睡眠時間不對的話,會增加糖尿病、心臟病和其他健康問題的危險性。
許多研究顯示,夜間睡眠少於五小時的人,患第二型糖尿病的危險性會增加;最近一項對大型護士健康研究中病歷的分析顯示,輪調日夜班,即每個月三次以上輪調日班和夜班,患糖尿病的危險性也增加。此外,飲食不當和缺少身體活動都是增加糖尿病危險性的因素,當人疲倦時,尤其是上班至凌晨3點時,很可能不會去健身,或吃蘋果來代替甜甜圈。
波士頓布里罕婦女醫院神經專科醫生巴克斯頓上周在「科學轉譯醫學」(Science Translational Medicine)期刊上發表的研究顯示,睡眠減少和正常生理韻律被打斷時,身體產生的變化會導致糖尿病。在這項研究中,21名參與研究的健康志工在一個實驗室待六周,他們的飲食、身體活動、睡眠和燈光都受嚴格的控制。
這些志工開始時能充分休息,但其中三周每天只能睡五小時,而且在白天和晚上不同的時間睡覺,以模擬夜班或航空飛行的時差,這使他們的生理韻律被打亂,其結果非常驚人,他們在吃飯後血糖上升,有時達到前驅糖尿病的水準,因為他們的胰臟停止分泌足夠的胰島素。同時這些志工的新陳代謝率也下降8%,研究人員控制他們的飲食,他們的體重才沒有增加,而通常這種新陳代謝下降的幅度代表一年會增加體重10至12磅。
美國最多有7000萬人患有與睡眠有關的慢性疾病,睡眠不足一向被認為與高血壓、心臟病、肥胖、憂鬱症、記憶力受損和免疫力變弱有關。世界衛生組織(WTO)把夜班工作列為可能致癌因素,因為夜間太多燈光可能干擾一種與睡眠和壓制癌細胞有關的荷爾蒙。
國家衛生總署(NIH)說,成人每天需要七至九小時的睡眠以維持健康;專家建議夜間工作者下班回家立刻睡覺;每個人的臥室應保持光線較暗、安靜和涼爽,睡前避免咖啡因、酒精,和產生壓力的情況,以及每天保持固定的睡覺和起床時間。
「麻黃素」可提煉安非他命 衛生署管制引發鼻炎藥缺貨.【廣編】認識受挫力 人生更美好
▲ 麻黃素遭管制,鼻炎藥大缺貨。(圖/東森新聞提供)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最近天氣變化大,經常為鼻病所苦的人,想就近到藥局買鼻炎藥恐怕買不到,多款藥品幾乎都陷入缺貨潮,有些品牌甚至缺了1年之久。其實這是因為內含的麻黃素成份,傳出疑似遭不肖人士用以提煉安非他命,衛生署出面介入管制。可能是因為申請生產程序趨於嚴格,以致於廠商降低生產該類藥品意願,才會造成坊間供貨不足情形。
鼻炎藥缺貨的情況究竟有多嚴重?走進一家台北市精華區的藥局,可以看到貨架上老字號藥品「傷風克」只剩下最後5盒;「斯斯鼻炎膠囊」存量也所剩不多;至於價格最便宜的「鼻福」,更是已經賣到只剩最後1盒。詢問鼻炎藥物是否仍有存貨,店內藥師沈采穎回應,「斯斯鼻炎錠」已經沒存貨;「鼻福」最近大概已經叫貨1個月都還沒有來;「伏冒鼻炎錠」則是已經缺貨長達1年以上。經過詢問赫然發現,鼻炎藥物造成嚴重缺貨潮的兇手,竟然是因為裡面內含的麻黃素成份。
連藥局都得等上好幾個月,紛紛叫苦連天,之所以會缺貨,問題就出在鼻炎藥裡的麻黃素成份,它雖然可以抑制血管腫脹、舒緩鼻塞、流鼻水等症狀,但卻被有心人士買來提煉成毒品,逼得衛生署不得不大動作展開管制。衛生署食藥局管制藥品組科長張馨文表示,麻黃素是製造感冒藥的重要成分,然而近年來,含麻黃素類成分感冒藥製劑被不肖人士或集團用以提煉製造安非他命情形嚴重,因此政府採行一些必要管理措施。
張馨文表示,管制措施包括廠商需提供麻黃素類製劑的銷售明細及買賣簽收單據,且需針對有銷售異常情形者、即非銷售至正常醫藥通路,需移送檢警調偵辦。她說,實施管制措施是以不影響民眾用藥為前提,截至目前為止,麻黃素原料藥供應量足夠國內所需醫療用量;食藥局也再次呼籲各藥廠、藥商、藥局及醫療機構,善盡專業職責,切勿將藥品銷售予異常對象。
針對媒體報導因麻黃素遭管制以致感冒藥缺貨一事,衛生署表示,目前是採取從嚴管控麻黃素藥品流向,但麻黃素原料藥並未減少,藥品也未減產,強調只是藥局進貨需有簽收制度受到影響。雖然相關單位是出於好意,為替民眾把關,打擊不法犯罪行為,但無辜的民眾卻成了整起事件最大的受害者,短期之內犯了流鼻水、鼻塞,要是遍尋不著鼻炎藥物可買,恐怕也只能親自跑一趟醫院,尋求專業醫師開立替代的處方藥物,才能迅速解除惱人的不適症狀。
衛生局進一步向民眾說明,國內藥品分為處方藥、指示用藥以及成藥3大類,處方藥必須由醫師開處方才能買到;一般常見感冒糖漿、胃藥、皮膚藥膏以及綜合感冒藥品則屬指示用藥,雖然不需醫師處方,但是購買使用前必須請教醫師、藥師;成藥是屬於藥理作用較為緩和的藥品,民眾可自行購買,並依照藥品說明書使用,包括綠油精、白花油及乾洗手液皆屬此類。坊間各大藥妝通路若在沒有藥師解說、諮詢情況下,販售指示用藥,將會違反《藥師法》第二十四條,可處六萬元至卅萬元罰鍰。
8藥摻1杯 醫師:有致命危險 自由時報 – 2012年4月26日 上午4:27.
〔自由時報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指出,FM2、K他命和抗憂鬱藥等8種藥物,全摻一起服用,嚴重會致命。其中,FM2的藥物作用,最忌諱跟酒一起喝,以及和抗憂鬱劑一起服用,恐會造成呼吸抑制、中樞抑制風險,甚到引來致命危險。
林杰樑說,FM2被稱為「約會強暴藥丸」,是約會強暴藥物的首位,其他的約會強暴藥物在台灣出現的有K他命(卡門)等。FM2更是歐州所流行的濫用藥物之一,安眠作用快速,只要服用20分鐘後急速入眠,安眠作用強,為一般安眠藥的10倍,且安眠效果久,可達8至12小時,常被有心人士利用,放入飲料中迷昏特定人物以達到犯罪目的。
林杰樑強調,FM2以前是無色的,藥廠為減少FM2遭人誤用,特別將製劑改為藍色,提醒一般人留心飲料中是否有加藥。
林杰樑建議民眾任何飲料非密封或離座,儘量不要喝,另外,喝飲料時,最好小口小口喝,覺得會苦、有怪味,或顏色不對,飲用十幾分鐘後,感到異常,昏昏欲睡,必須把握時間,大聲呼救。
千萬元私菸 密藏「水上倉庫」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2-05-21 06:03 〔自由時報記者江志雄/蘇澳報導〕
海巡署宜蘭查緝隊昨天在宜蘭南方澳破獲私梟囤積私菸的「水上倉庫」,從進通9號漁船密艙起出570多箱、黑市價約1100萬元走私香菸;船上當時10多人見行跡敗露,與查緝人員扭打抵抗,有3人因逃避不及而被逮。
蘇澳籍漁船進通9號長期停泊在南方澳第一漁港,已經3年未出港作業,最近卻常有不明人士進出,海巡人員懷疑漁船被當成貯存走私貨品用的「水上倉庫」;根據線報,私梟認為總統就職日,大批警力投入維安,以為有機可乘,事前便通知搬運工出清存貨,宜蘭查緝隊決定拂曉出擊,盼一網打盡。
「我們是宜蘭查緝隊幹員,大家不要動!」昨天凌晨兩點多,宜蘭查緝隊動員20多名人力登船盤查,船上10多人見狀,和查緝人員推擠扭打,現場陷入混亂,有人趁機跳海,或跳到隔壁船隻摸黑逃逸;陳姓、洪姓、李姓男子,因待在船艙,陷入重圍,被查緝人員「甕中捉鱉」逮捕。
查緝人員清查時發現,46噸級的進通9號漁船,船艙除了保留引擎室,其他空間均被打通,做為貯藏室放置私菸,昨天落網的3人應是搬運工,幕後主嫌可能是年約50歲、有走私前科的陳姓男子,宜蘭查緝隊將傳喚他到案說明。
宜蘭查緝隊長張志勇說,這次查獲的走私香菸,包括紅豆、洛克、寶藏、雲門、鑫選、白豆、黑金、MM等品牌,知名度不高,售價也比較低廉,在超市及超商不常見,大都在傳統雜貨店、檳榔攤上架,以藍領階級為主要消費族群。
據了解,這類廉價菸品多在菲律賓製造,合法進口不多,卻大量走私來台,至於如何走私進港貯存待售,海巡署將再深入調查。
新毒品偽裝菸草流通夜店 不慎誤用恐危及生命 【中時健康 李逸華/台北報導】2012.03.14
經常出入娛樂場所的民眾或夜店咖要注意了!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日前首次檢出JWH-122及AM-2201成分的新興合成物質,以捲菸形式出現在夜店與各大娛樂場所,若誤用會出現類似大麻的迷幻作用,民眾應當心。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代理科長徐睿表示,首次檢出JWH-122屬類大麻活性物質,而AM-2201結構類似JWH-018(俗稱為K2或Spice),送驗檢體外觀均似菸草,由一些乾燥植物組成,並混合多種化學物質。
徐睿說,JWH-018已於去(100)年4月26日公告為第三級毒品加強管制。國外調查結果指出,吸食JWH-122或AM-2201者會出現類似JWH-018的副作用,包含緊張、焦慮、嘔吐、妄想、精神混亂、恍忽、心跳加速等症狀。此外,吸食AM-2201後情緒會特別容易激動,並具輕微攻擊性。令人更擔憂的是,JWH-122及AM-2201可能含有大量未知藥效的不明化學物質,一經吸食或過量吸食,有可能導致中毒、死亡等危險後果。
據調查,目前JWH-122及AM-2201已透過網路、走私等方式販賣至世界各國,國內已有案例檢出。鑑於JWH-018等類大麻活性物質在台灣夜店逐漸流行,大多捲成菸條吸食,其中JWH-122更檢出摻有愷他命毒品及尼古丁成分,在德國已有青少年因吸食JWH-122而出現中毒案例。經常出入娛樂場所的民眾或夜店咖要提高警覺,注意自身的安全,當心你吸的可能不是菸草而是新興毒品!
胃藥限一千粒… 買藥回國有上限 ‧聯合新聞網 2012/04/18
旅客入境必須符合「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限量表正面表列十七種旅客可攜入境的藥品和數量上限,例如四百粒裝的正露丸兩瓶、一千粒裝的胃藥一瓶、口服維生素藥品十二瓶(總量不得超過一千兩百顆)、中將湯丸紅標三百四十粒裝兩瓶或白標四百九十粒裝兩瓶。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出國攜帶藥品入境,最好留意法令規定。行政院自從前年四月一日實施「加強取締偽劣假藥及非法廣播電台專案」,財政部關稅總局昨天宣布,海關在兩年期間共查獲五百廿七件偽禁藥、不法藥物兩百零九萬顆。
關稅總局指出,旅客入境必須符合「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限量表正面表列十七種旅客可攜入境的藥品和數量上限,例如四百粒裝的正露丸兩瓶、一千粒裝的胃藥一瓶、口服維生素藥品十二瓶(總量不得超過一千兩百顆)、中將湯丸紅標三百四十粒裝兩瓶或白標四百九十粒裝兩瓶。
官員指出,自用藥物限量非常繁瑣,以台灣民眾喜愛購買藥物的習慣,很容易超過法定上限,民眾務必誠實申報;一旦超額未申報,海關可以依法沒入或採一至三倍罰金,若涉及懲治走私條例等違法情節,還可能移送法辦。
關稅總局主任秘書周順然指出,遭查獲大多為入境旅客少量違規攜帶案件,且違法情節重大的進口貨物藏匿案件已大幅減少。
關稅總局官員說,近年查獲的偽禁藥以減肥藥、壯陽藥為最大宗,民眾若從國外購買「拿到網路上賣藥也是違法行為」,呼籲民眾應注意用藥安全,不要購買誇大療效或來路不明的藥品。
「哇!原來藥師為我們做那麼多」 ◎文╱台南縣記者楊登傑
柳營奇美醫院為衛生署南區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之一,本次嘉義縣的結盟學校包含貴林國小,筆者想到以前小時後有去科博館等校外教學,有實地的操作及解說,因此對於科學印象深刻,心想若是要在學生從小心中就留下對藥師的正向觀感,讓學生們來時地校外教學及小組解說,絕對是很好的一個方法!所以向貴林國小校長談到要推廣正確用藥,不如就到醫院的藥局實地校外教學吧!李春輝校長非常爽快的答應了!
參訪的當天,貴林國小租了台遊覽車,老師、家長、學生一群人約四十多人搭上遊覽車,先到柳營八老爺牧場戶外活動,用完午餐後,就直接到柳營奇美醫院藥局進行「正確用藥,與藥師有約」的校外教學囉!參訪計劃把學生分為六組,一組約6-7位學生及家長,包含門診、住院、藥庫、TPN、中藥局、化療,每一組都有一位專責解說之藥師,藥師們也都經過行前會議,知道解說重點,勢必要讓學生們幼小的心中就留下對「藥師」的完美印象。各組重點如下,「門診」:正確用藥方法、藥袋、不懂可以問誰,「住院」:有藥師在病房裡嗎?幫住院病人做哪些事?「藥庫」:藥品分級、保存,「TPN」:生病住院都沒有辦法吃東西怎麼辦?什麼是無菌?藥師負責什麼?「中藥局」:何謂科學中藥?何謂飲片?認識中藥,「化療」:化療是什麼?為何化療會掉頭髮?等等。
本次任務出動了約二十位藥師,因為可以實地接觸到各種實務,像是中藥、藥車,還有可以透過小窗戶看到藥師們像太空人的穿著在辛苦的配化療藥、TPN,小朋友們個個都非常的興奮,問題也都非常多,熱烈舉手發問,想必在他們的心中,已經對藥師有了非常好的印象!而即將離去時,老師跟家長皆表示:原來藥師幫我們做那麼多事,以前可能都只看到藥師在發藥,所以以為藥師只負責發藥,現在真是對藥師完全改觀了啊!
要讓民眾心目中對藥師有美好的印象真的不簡單,但摧毀藥師形象卻是非常容易,希望大家一起努力來讓「藥師」這個品牌越來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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