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是一種古老而堅定的承諾,是浪漫而美麗的傳說。
執手千山萬水驟然縮短,執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執手淚眼不忍相看,執手相思,相思難眠。
執手之時,冷暖兩心知;執手之時,悲喜兩忘。
無奈的是執手後的悲哀,無奈的是分手時的淒絕。
執手因為愛。
愛的越真,心越清純;愛的越深,情越質樸。
執手時,絕不瘋狂,絕不偏私。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執子之手,生死兩忘!
曾經以為所有的愛情故事都一定要驚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經以為只有留有殘缺的愛情才是最美的……
曾經以為每個人的愛情都一定要轟轟烈烈才能稱得上愛情……
曾經以為所有的愛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
然而這些愛情都只是在小說裡才會出現的場面,在我們的生活中沒有那麼多轟轟烈烈。
沒有那麼多一見鍾情,沒有那麼多催人淚下的梁祝式愛情故事。
於是我們開始從虛幻的世界走向現實的世界,我們開始不再嚮往那麼多的山盟海誓。
我們只是渴望能有這樣一份愛情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曾經無限嚮往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浪漫,曾經無限嚮往同生共死的壯烈……
也曾經無限嚮往在天願做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的忠貞,
但自從與那人攜手走過黑夜裡的漫漫長路,在瑟瑟寒風中任他為我披上外套之後,就死心塌地地認同了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的愛情不為什麼,儘管轟轟烈烈使人感動,但平平淡淡同樣震撼人心。
也許我們的生命裡並沒有如畫的風景,但至少我們擁有美麗的野花,在濕潤的土壤裡同樣可以散發香氣。
或者平平淡淡正是人生的真諦吧,我們雖然不能一同浪跡天涯,紅塵作伴。
但我們至少可以享有每個美麗的清晨和黃昏,我們可以執子之手地走過所有漫長的道路,哪怕路途中有著無數艱難險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