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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社會案件
作者: 心態.新態 日期: 2012.09.17  天氣:  心情:
為甚麼有這麼多的男.女感情的社會案件呢 ?既然倆人可以開心在一起為甚麼分手這麼難.一定要毀了對方才可以嗎?或許是金錢.感情問題為甚麼不能好聚好散嗎?現在這種社會環境女孩.女人自己也可以開心過生活何必一定要交往對象或結婚呢?奉勸女孩.女人能看清楚.想清楚.男人要提的起放的下不要再有這些社會案件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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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12-09 18:31
她, 53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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