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02446
 波波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愛她的人跟她愛的人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想法差很大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平凡中的智慧
作者: 波波 日期: 2010.08.04  天氣:  心情:
一個厲害的爸爸~

 

 

四歲的小明和三十三歲爸爸在路上經過一家冰店。

 

小明:「爸爸!我要吃冰棒。」

爸爸:「不行,沒營養。」


 


小明:「我要吃!」


爸爸:「別在街上吵,很難看!」


 


小明:「我不管!我要吃,我要吃!」


 


中間哭鬧了五分鐘吧,其實在熱鬧的街上,拖著一個小鬼吵死人的小鬼是很丟臉的。


 


但是,小明的老爸可是真強者,既沒有不耐煩,也沒動怒,他只是…… 趴!倒在地上,翻白眼…… 


 


小明:「(大驚)爸爸!爸爸!……」


 


小明嚇呆了,在街上哭的鼻涕眼淚狂噴。


 


聚集的路人越來越多,看著一個小明一直搖他昏迷的爸爸。


 


 路人們:「怎麼了?要不要叫救護車?小弟弟這是你爸爸嗎?」


 


小明:「嗚嗚……爸爸,我不吃冰了,快起來……」


 


小明的爸爸突然說道:「很好。」然後若無其事的站起身,拍拍灰塵,抬頭挺胸,點根煙。


 


路人們大驚的看著小明的爸爸。


爸爸:「大家好,已經沒事了。」滿頭問號的路人們逐漸散去。


 


爸爸:「被一堆人圍觀,很丟臉吧?」


 


小明:「……嗯(點頭)……」


爸爸:「所以,以後不要在街上吵鬧。身為一個男生有三優:『行為要優雅、談吐要幽默、內在要優秀』。在大馬路上丟人現眼,太失敗,不夠資格當男人。」


 


小明:「懂了(點頭又點頭)……」


 


小明覺得超丟臉,但他覺得有一半是他爸爸丟的…… 雖然他爸爸完全不在乎!


 


不過,往後,小明再也不敢在街上喧嘩吵鬧,一次都沒有! <轉載自網路小故事> 

PS.....我覺得小明的老爸,違反了男生三優之一,[行為要優雅],當街翻白眼趴在街道上(在香港叫"仆街"),起身還當小朋友面前點菸,行為非常不優雅,在此表達遣責之意。不過..."言教不如身教",實在不錯啦,在此建議為父為母的鄰居......當你(妳)決定要趴在街道上時,要注意三點:一是先看有沒有"托拉古"在路上,小心變成肉餅;二是注意有沒有狗狗的黃金,不要成為"狗吃屎"之局面,小明可不會等你而一走了之,連教的機會都沒有;三是看看CNN記者有沒有在旁邊,一不小心成為YOU TUBE的熱門點選。



 

標籤:
瀏覽次數:46    人氣指數:1026    累積鼓勵:4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愛她的人跟她愛的人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想法差很大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8-13 18:54
她, 54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13 18:43
她, 54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04 14:04
她, 50歲,新竹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