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北元律師在獄中寫了「黑暗之心」這本書。
他說他月入上億。可是入口袋的卻不多。因為他開始玩名車,名錶…花天酒地…更周旋在多名女性之間。
當他把一切財產都給前妻只為了跟女友在一起的時候,女友卻變心了。女友對他說「你沒有錢了。」他憤而當街砍殺女友二十三刀使之斃命。
後來,法官判了他十二年。
他放棄上訴,更已千萬代價與家屬和解。檢察官卻認為,劉為律師知法犯法,上訴二審。他說「我永遠記得當時的女法官說的話。她說:國家要培育一位人才,不是這麼簡單。需要花費多少金錢與精力?但是國家要毀掉一個人才,卻非常容易。現在不是要他關多久,而是他出獄後怎麼用他的能力來回饋社會。」便駁回檢察官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