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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理直氣壯的十七
作者: Joan〃ミ♥ 日期: 2010.09.10  天氣:  心情:
回想曾經十七歲的我們,

我們以前就是這樣,感動自己當年原來這麼美好,也羞慚當年自己原來這麼愚蠢。

真實的十七歲,是最想證明自己是大人的年紀,

真實的十七歲,會耍心機、會說謊、會偽裝、會任性,

真實的十七歲,好想好想好想好想談戀愛。

十七歲的我們不怕丟臉,

渴望愛情有什麼好丟臉、期待被愛有什麼好丟臉、迷戀帥哥有什麼好丟臉,

可是現在,記得自己的年紀,喜歡看外表會被說膚淺,

那個渴望被愛的,關進記憶的黑牢,告訴自己那只是偶像劇的夢境,而且早就已經過去。

可是,那個心中的渴望冤魂不散,時不時不甘心地尖叫。


即使很多是心中不開心,也是假笑帶過,

就更加懷念十七歲的自己,想哭就哭,想罵就罵,還來的個理直氣壯。

那感覺,簡直就像看見青春的照片被放大,不仔細對著看,還真不知道自己過了幾年了。

當年我們那麼勇敢,想知道對方有多愛自己,嘟著嘴就問「你會不會娶我」?

當年的我們那麼坦白,渴望愛情就大聲吶喊「好想交個男朋友」,

不像現在,明明覺得好寂寞,卻仍微笑逞強的說「一個人的日子也不錯」。

當年我們那麼有自信,有人問我們理想情人的條件是什麼,

不假思索就說「我希望他溫柔體貼大方幽默俊俏又懂我」,

不像現在,受過幾次傷害,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沒有理所當然被愛的資格,

千萬條要求說不出口,只剩下一句「看得順眼就好」。

當年的我們雖然任性,可是卻很勇敢的表達自己,

當年的我們雖然不完美,卻從未懷疑自己值得被愛,

當年的我們雖然經常生氣,但好容易就原諒了別人。


P.S; V 我想回到當時真實的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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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6 02:18
他, 55歲,California,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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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4 19:47
他, 39歲,北京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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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2 16:59
他, 43歲,北京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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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7 11:21
他, 96歲,亞洲其他,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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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1 22:02
他, 43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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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0 16:39
他, 52歲,亞洲其他,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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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0 16:32
他, 52歲,亞洲其他,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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