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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重刑治亂世
作者: 甜美的心 日期: 2012.09.25  天氣:  心情:
早上看一則新聞報導說:基隆法院首創,五年內兩次酒駕就直接關起來,

聽起來似乎應該高興,但是為什麼要兩次才關,還要增加一次肇事率才關?而且還要長達五年?

這是什麼邏輯?如果一次酒駕就已經傷害一個家庭家破人亡甚至傷害更多人更多家庭,

還要讓他再多傷害別人一次,這是什麼道理?

我們看新聞,幾乎每天都有酒駕肇事造成過失致死,我認為這這根本叫蓄意謀殺,罪加一等,

為什麼酒駕還固執的堅持要開車,造成別人無可挽回的悲劇!!!

知道要喝酒就搭計程車出門就好啦!還逞什麼強啊!能避免而不避免才懊悔有什麼用?

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習慣性,若是不良的習慣,也是常態性的行為模式,怎麼會改?

新聞沒報出來的酒駕應該更多,我認為只要一次酒駕就應該關起來加重高額罰金才能減少及遏止酒駕,

要喝酒就別開車,要不然就在家喝,總之不論愛怎麼喝就是不要傷害到無辜的他人,誰管你怎麼喝呢?

我準備來發動萬人連署酒駕造成他人致死判重刑加重罰,期許減少肇事率,

請大家為自己及別人的安全著想,千萬別再酒駕了,請身邊的人有發現也請加以勸導,

如果每個人都能從自身做起自我要求,社會就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悲劇了,請大家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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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23 06:32
他, 60歲,台北市,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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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6 21:23
他, 64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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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6 15:45
他, 58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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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5 21:09
他, 68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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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5 13:01
他, 48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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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5 09:24
他, 99歲,歐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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