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835526
 夏之雪♂4/30日記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孤單沒有特效藥~(投稿)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靜待愛情來降臨~(投稿)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我的愛情觀~(投稿)
作者: 夏之雪♂4/30日記 日期: 2011.04.29  天氣:  心情:
       本週主題日記:享受一個人的生活,或兩個人的愛?  

小時候,父母親陪伴我走過童年,求學時,同學好友伴我走過那段的求學人生旅程~~~未來呢?

我衷心希望有和我相愛的人,能和我相伴一生,共組家庭,開心熱鬧的走完後續的人生旅程~

人在年輕時,往往有著『一個人很自由』的觀念,這觀念是對是錯,沒人可以評判. 

但幾年下來,經歷和自己較親的長輩們,一位接著一位永遠離開我身邊.

這是每個人的必經之路沒錯,也因此,我不希望我最後是孤孤單單的一個人結束旅程.

終究我會老,哪天老到走不動,身邊沒有和相扶持,互吐心事的另一伴,或能帶著我的晚輩相陪.

說真的,朋友.同事又能陪自己到哪天呢?到那時,我會覺得很悲慘~

當大家能走能動,一通電話就能和三五好友相約出遊,開心帶著男.女朋友共享2人時光時

常不會想那麼多,但未來呢?出社會後呢?看身旁朋友一個一個結婚後呢?

有沒有想過自己會愈來愈孤單.再怎麼好的朋友,姐妹淘,在他(她)們有屬於他們的家庭後

友情是否依舊在,有困難時,他們真會為自己和年輕時一樣付出嗎?

再來,我覺得男女在一起,無論情人或夫妻都一樣,明花有主或簽名蓋章結婚其實不可怕,只要

1.仍需保留自己一些自由空間,會減少是一定,但2人要有共識給對方一點放鬆的空間才行

2.一定要有長時間 『膩在一起』 的相處及認識,方可走進簽名蓋章的婚姻階段

我一向不喜歡遠距離愛情,因那只能享受 1人的世界,2人的甜蜜,表面看來很不錯,但實際呢?

魚與熊掌難以兼得,享受到的只是一種表面,很多人往往陷在此現象中,導致最後一有摩擦而鬧的不可開交

甚至離婚,吵架或上社會新聞而收場.這又何必呢?

所以我的愛情觀,我寧願~

1.先失去大自由,在2人頻繁相處下,是否能達成仍保留點自己空間的微小自由

2.在頻繁相處下,2人間的交集及摩擦是否會增加,若增加,是否能遞減摩擦,否則這段愛情將難長久

3.經過上述的考驗,除了往後的小孩子外,其餘在婚後會面臨到的問題,幾乎在婚前都面臨到了,有助婚後生活,不是嗎?

不要在自己很幸福(能走能動,年輕.好友成群)時為自己定下 ”一個人是最好的”,這種觀念

要多想想未來『實際會面臨』的問題,趁早參透才是最重要,也是對自己最好的~

我和我的她,這些年下來,常常膩在一起,2個不同家庭的人,當然也會有摩擦,考驗的是雙方的互信及互諒.

相處模式已經十分固定,個性也十分了解,該摩擦的磨合期也都摩過了.經過這些能讓自己往後去簽名蓋章的依據

我未來才將有勇氣去踏入婚姻的殿堂,才能朝我的理想去前進,進而組成真正的家庭,看著小孩成長滴.

我知道往後的路程仍需辛苦,終究要扶養小孩子沒那麼簡單,但即然這是我選的,往後我一定會努力滴

我父母能把我養大,在他們的教育下,我相信我也能把小孩子養大滴~~~加油唷! 

祝福各位~

無論是 喜歡1人的世界,還是2人的甜蜜,也都能開開心心,順利的完成自己的心願唷~~共勉之!
標籤:
瀏覽次數:2155    人氣指數:167375    累積鼓勵:8261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孤單沒有特效藥~(投稿)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靜待愛情來降臨~(投稿)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30 22:22
她, 50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8 13:18
她, 47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3 19:03
她, 99歲,亞洲其他,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0 14:43
她, 61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9 16:08
她, 58歲,屏東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9 14:19
她, 54歲,花蓮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9 00:48
她, 61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6 09:19
她, 57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4 21:59
她, 53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4 16:32
她, 50歲,台中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3 4 5 6 7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