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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載有趣小品
作者: Jim 日期: 2012.03.19  天氣:  心情:


哈哈~~蠻爆笑的耶!!

切記你們可別這麼有實驗精神喔!


  在英國,所有的燈泡的包裝紙上都印著這樣一句警告:

Do notput that ob joct into your mouth!

意思是不要把燈泡放進口中!是不是有點搞笑?

有誰會神經病地把燈泡塞進嘴裏?有一天,

我和朋友談到這個問題。他突然很認真地告訴我,

有本書上也這麼說,原因是燈泡放進口中後便會卡住,

無論如何都拿不出來。

  但對此我十分懷疑:我認為燈泡表面十分光滑,

如果可以放進口中,證明口部足夠大,

因此理論上也應該可以拿出來。回到家中,

我拿起一個燈泡左思右想,始終覺得我的想法沒錯。

本著“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精神,我決定證實一下。

為此我專門買了一瓶食用油,以防卡住拿不出來。

一切就緒後,我把燈泡放進口中,

不用1秒鐘燈泡便滑入口中,照這樣看,

要拿出來絕無問題。接著,我輕鬆地拉了燈泡一下,

然後再加點力,又把口張大一些,

媽媽呀,真的卡住拉不出來了!好在還有瓶油……

  30分鐘後,我倒了四分之三瓶油,其中一半倒進了肚子,

可那燈泡還是動也不動。我只好打電話求救,

號碼才撥了一半,才想起口中有個燈泡如何說話?

只好向鄰居求助,我寫了張紙條便去找鄰居小芬,

她一見我就狂笑,笑得彎下腰還流口水。半小時後,

她還是掙扎幫我去叫了“計程車”。司機一見找,

也笑得前仰後合。在車上他不停說我的口太小,

還說如果是他,就沒問題。他的口真是大,

但我好想告訴他,無論如何不要試。

  在醫院,我被護士罵了十多分鐘,說我浪費她的時間。

那些本來痛楚萬分的患者,見了我都好像沒病了,

人人開懷大笑。醫生把棉花放進我口的兩旁,

然後輕輕把燈泡敲碎,一片片拿出來。

最後,他告訴我,下回不可再試,

我告訴他我再也不試了。

我想地球上一定沒有像我這麼白癡的生物了。

  當我打開診療室的門,

要離開醫院時,迎面來了一個人,

正是剛才那位司機,他口中正含著一個燈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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