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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再說一次我愛你 》
作者: *魚小妞* 日期: 2008.03.16  天氣:  心情:
我的女朋友條件有三 : 1.個子要高 2.身材要好 3.個性獨立,思想成熟。」

楊如宣記得大一時,林森之曾經這樣同她說過。

大一,多麼遙遠的年代啊!

楊如宣伸了個懶腰,回憶之閘開啟了,

心思怎麼也無法回到電腦螢幕中的企劃案上了。

八年前,楊如宣還是初入大學的新鮮人,嬌小的個子,甜甜的酒窩,

讓她極受班上男同學的歡迎;可是,從大一,到大四畢業,不管追求者再多,

條件再好,她從未動心過。

只因她心中已有了一個人


楊如宣和林森之熟起來是大一下學期同組做報告的時候。

林是那種極自負的人,一流的高中畢業,進入一流的大學,

對他而言彷彿是理所當然又極其輕鬆的事。

兩人一 組的報告,在他的優秀和她的靈巧之下,自然贏得教授極大的好評。

當然,他也對這個個子小小的、看起來就像一個小女孩的同學,

開始有刮目相看的評價。

「妳蠻有思想的嘛!」

「彼此彼此!」她也回敬他。

從此,他們成為最佳戰友。

他的個子高大,每次看到小小的她,總愛喚她「小妹」

,其實他也不過大了她五個月罷了。

流言很快傳了開來,把他們倆說成了班上第一對班對,傳得滿城風雨。

「怎麼辦?」她深受困擾,問他。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和妳?......哈哈哈!」他大笑三聲。「不可能吧!」

也 就是在那時候,森之告訴如宣,他的『擇偶條件』。

「哈哈哈...」她也 "乾笑" 起來,

「我會跟你?......虧他們說得出來!」

如宣記得她當時也告訴森之,她喜歡的男孩子起碼要大她三歲。

這件事情,就在兩人的一笑置之中過了,流言還是在傳,只是兩人心中都有了

『我和他不可能』的預設立場。

現在想想,也許他們的緣份,就是在當初兩個人都太執著於理想的狀況下,

被拖延掉的......

升上大二,楊如宣和林森之都沒抽中宿舍,於是他們和另外兩個同學,

四個人合租了一層公寓。

住在一起,朝夕相處,使如宣和森之的感情更好了。

「喂! 大懶豬,如果不想被死當的話,就趕快起床了!」

每天早上,如宣會敲敲森之的房門叫他起床。他知道他一向有賴床的習慣。

「小妹,出來吃晚飯了! 妳想把妳那發育不良的身材餓死啊!」

有時下課回來,森之會丟給如宣一個便當。

他知道,她一回住處就懶得再出去買便當了。

有時候,森之會到如宣的房間聊天,聊到夜半三更,往往如宣己累得躺上了床,

森之就坐在她的床邊,繼續他們的話題;往往早上醒來,才發現森之就睡在如宣的床下。

有時候,如宣睡不著覺,就把森之喚來。

「阿森,我睡不著,你來陪我聊天。」

森之會要她躺上床,然後蹲在她的床邊和她聊天--如宣有種 "天賦" ,

和人聊天聊一聊,就會默默睡去;往往等到如宣聊到睡了,

森之才幫她蓋好被子,熄了燈,替她關上 房門回自己的房間去。

就這樣,他們兩個,感情好到連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步,

生活上好像也少不了對方,偏又以朋友相稱,讓大家都快『看不下去』了。

「反正森之也沒有女朋友,如宣也沒有男朋友,

為什麼兩個人不乾脆在一起?」周圍的人有這個疑問。

往往,他們兩個會立即搬出那套『擇偶標準』來闢謠。

「他?我和阿森? 怎麼可能嘛! 他和我同年耶!一點都不成熟的樣子。

我喜歡的人至少要大我三歲以上。」

如宣會這樣說,不然就是:「拜託!我們一天到晚抬摃,怎麼也沒有那種感覺!」

「她? 我和小妹? 怎麼可能嘛! 她個子太小了啦! 看起來就像小孩子。

我喜歡的是身材高挑豐滿的女人。」

森之會這樣說,不然就是:「拜託!她依賴心這麼重,我好像哥哥在帶妹妹! 」

於是,他和她就在這種說朋友太過,說情人又不及的關係中,度過了大學四年。


畢業後,森之入伍當兵去了; 如宣則進入一家廣告公司擔任企劃的工作。

如宣工作太忙,但她總不忘每個禮拜寫三封信給森之,久了,

也成了習慣;而森之放假的時候,總是一通電話:

「軍愛民,民敬軍,善良的小老百姓,陪可憐的阿兵哥一天吧!」就把她約了出去。

「你們這樣算什麼呢? 」某天,同事少薇問如宣。

少薇算是如宣在公司比較好的朋友,所以她和森之的事,

她是公司中唯一知道的人。

「我們是好朋友啊! 」如宣笑開了酒窩說。

「妳少天真了! 你們這樣就叫『佔著茅坑不拉屎』!

彼此拖著對方,這樣一來,妳永遠也沒辦法交男朋友,他也沒辦法交女朋友。

所以,要不,你們就乾脆在一起,要不,就趕快結束這樣的『朋友關係』!」

「這太極端了吧! 」如宣皺著眉頭說。「連朋友也不能做? 」

「不是連朋友也不能做,而是你們這『朋友』,也做得太那個了吧? 」

看到如宣仍是那個不甚明白的樣子,少薇嘆了一口氣,覺得自己再不拉她一把,

她恐怕會這樣迷迷糊糊一輩子。

「好好好,可以做朋友; 我先問妳,妳想念過他吧? 」

如宣認真的思索了起來。大學四年,幾乎天天見得到面,無關想不想念;

但是最近,每當阿森收假回營區,明明才在一起一整天,

她居然覺得好想他,總是一回家就迫不及待的寫信給他。

「這就對了,這種相思的感覺,就是愛情。」

少薇好像愛情大師似的下了一個結論。

「狗屁! 」如宣推了她一下頭。

「我不是他理想中的對象,他也不是我理想中的對象啦 」

「愛情往往是盲目的,理想歸理想,當愛一旦來臨,是管不了那許多的。」

少薇不理會如宣此時投來的大白眼,猶以愛情大師的口吻,

為如宣和森之的曖昧關係下註解。

「你們明明已經愛上對方,偏又以條件不好為幌子,麼嘴硬幹嘛呢? 」

「是這樣的嗎? 」如宣的臉上,心中都出現了疑問

................................................................................

如宣不知道少薇分析得究竟對不對,但是,她發現,自己好像怪怪的。

和阿森在一起時,以前她覺得再自然不過的小動作,現在全都變得不自然了。

就好像以前過馬路時,阿森都會稍稍扶住她的肩,現在的她,

居然在他的手搭上她的肩時,臉就會不斷的熱起來;吃東西時,

以前都是他不愛吃的她吃,她不愛吃的就他吃,現在的她,卻覺得好彆扭。

「都是妳啦! 」如宣怪少薇,「都是妳亂分析,害我也變得怪怪的! 」

「妳沒有變,只是開始有點自覺而已。」少薇笑得亂賊一把的。

「什麼自覺? 」如宣仍不明白。

「就是妳---早---就---愛---上---林---森---之---了!!! 」

轟!!!

如宣在這一刻,終於看清自己為何這許多年來,會拒絕了無數的追求者。

原來,早在大一那年,她就讓林森之進駐她的心房了。

原來,這四、五年來的友誼,全是她在自欺欺人...

她終於覺醒了;但是,林森之呢? 他的心意又是如何?

楊如宣的沉思被電話聲吵醒,她努力移動發麻的腳,接起了電話。

「小妹,美好的星期天還待在家裏,太沒行情了吧? 」

林森之的聲音在另一端愉悅的響起。

「你自己還不是半斤八兩,不必五十步笑百步了啦! 」

如宣回他一句,他們一向鬥嘴鬥習慣了。

「這樣好了,我們這兩個可憐的曠男怨女,一起去淡水逛逛、吃海鮮,如何?」

還沒等她反應,他丌自在電話端結束對談。「半小時後,我們在妳家樓下見。」

她生氣的掛上話筒。這個阿森,自以為是的作為還是和大學時一樣。

她看了一眼正做到一半的企劃案,嘆了一口氣,看來今晚又要熬夜了! 氣歸氣,

她還是認命的把企劃案存了檔,然後關了電腦,開始換起衣服來了。

從她意識到自己已無法自拔的愛上阿森,而且已經成為多年來的習慣後,

她就更不能拒絕他的一切。

阿森退伍後,在一家知名雜誌社找了一個企劃的工作,自負的他,

根本是遊刃有餘,有時還兼任攝影記者;

假日時,更是精力旺盛地拉她上山下海的到處遊玩。

但縱使她累得像條狗,總是忍不住會答應了他。

只因為她愛他,不想錯過和他共處的每一分每一秒......

她愛了他八年,包括朋友式的五年,和暗戀式的三年。

退伍了兩年,阿森在工作上簡直如魚得水,卻不見他交女友。

真的被少薇言中,他們兩個就這麼耗著。

有時候,如宣也會想,也許阿森是喜歡她的,只是像她當初一樣,

被他們是朋友的這個事實蒙蔽住。

「喂! 你這個老男人,到現在還不交女朋友,是不是Gay啊? 」

有時如宣也會刺激他一下,盼望他會『覺醒』。

「那你這個老女人,還不是嫁不出去! 」他往往反唇相譏。

「喂! 你該不會是有什麼『隱疾』,才一直交不到女朋友吧? 」

她才不會中他的激將法呢! 反而激他。

「妳少無聊了! 我只是還沒找到我的夢中情人而已。」他聳聳肩。

唉! 說到他的擇偶條件,如宣就忍不住要嘆氣了...

一、個子要高;她卻只有一五八。

二、身材要好;她卻不是波霸型的美女。

三、個性獨立成熟;他卻時常說她雖然做到企劃組長,

個性還像個依賴人的小孩子...

勉強說來,他只稱讚過她

『有思想』而已...這麼說來,她只符合他三分之零點五的標準囉~連三分之一都不到!

算了! 他大概是不可能會愛上她的。

如宣很悲觀的這樣想。「我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

少薇卻很氣她這樣宿命的想法。

「迂腐!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妳還等著怹來向妳表白啊?

萬一他一直不開竅,妳要等著當老處女呀?

拜託,幸福是要自己去開創的,他不向妳表白,妳不會向他表白啊?」

「我不敢,我說不出口,萬一他對我沒有意思,那多丟臉呀! 」

如宣開始想像阿森那壞壞嘴臉,他一定會大笑三聲,

然後用嘲笑的口吻說:

「我和妳? ......不可能吧! 妳又不高,而且又乾又扁,個性又依賴,

我怎麼可能會喜歡一個黏人的小孩子呢? 」

「不! 不! 不! 我說不出口,他一定會拒絕我的,我不敢! 」

如宣以一種『我不像妳是新時代女性』的眼神,可憐兮兮的看著少薇。

不管少薇如何告訴如宣:她雖嬌小,卻可以小鳥依人;她雖然不是波霸,

可是身材勻稱;她個性雖依賴,工作方面辦事能力很強也可以獨當一面;

而且森之也說她很有思想......如宣就是把頭搖得像個波浪鼓,

怎麼也不敢對森之告白。

終於,在如宣和森之這種曖昧關係進行到第八年,

少薇發誓再也不理這兩個變態的人了。

「愛就愛嘛! 以朋友之名,行情人之實,亂幼稚一把的! 我不理你們了!!! 」

唉...這真的不能怪她嘛! 她就是說不出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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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3-17 14:12
她, 40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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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3-17 11:53
她, 37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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