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915149
 甜螃蟹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中文化後...真是垃圾...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狗狗...忠誠?也是無情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網路?認真就輸了?
作者: 甜螃蟹 日期: 2010.07.08  天氣:  心情:
怎麼著?
笑別人太認真...幹麻下去戰...那你又做了什麼?
覺得不下池溏就不會一身泥是吧?
沒有市場裡的屠戶...為你承擔那些血腥和殺生....你吃的到肉嗎?
少在那邊得了便宜又賣乖了....成天說什麼認真就輸了這種屁話
不過就是遮掩自己的怕事...
沈默的人就是...代表一種默許的罪惡還是你怕戰不贏?吵不過?
我最不懂的事是...誰說這一切討論或意見交鋒...都要有個結論
這到底是怎麼樣的『標準答案式』的教育才產生的...畸型思考意見
這不就是...你表達出你的、我表達出我的
其它的就讓旁觀者自己去思考或參與討論,不是嗎?
如果任何一方,為了自己的故作清高而不表達意見
甚至鼓勵其它人也不要表達意見...那根本就是一種犯罪!!!
...以為無害就是好的嗎?




日記裡...實在不想發表關於鄰居的點點點
但最近...因為室友
我看了一下...其實真的不要因為一篇日記就去批評某人
但,...最近看到更好笑的是...說:在公寓七年了...
這七年能證明什麼?我實在不懂...
我在愛寓也七年了,但這又如何?網齡也十幾年,那又如何?...
有啦!...每人都有不同的支持者...但運用這點,我不認為在公寓七年能為你證明什麼事
如果,真的自以為這七年都循規蹈矩...嗯,那公寓Q&A→使用規範,有認真看完嗎?


注意:







4. 住戶間私人糾紛請自行協調溝通,不得使用暱稱、自我介紹、日記文章、留言訊息、聊天室聊天等公開供不特定人瀏覽觀看的方式,公佈提及他人真實姓名,住址,電話,或洩漏足以讓第三者認出對方的資料 [包含公寓暱稱與公寓住戶編號] 發表危害毀損他人名譽的內容,若因致引起任何法律問題,除請自負法律責任外,本站得依法協助檢調單位調查蒐證

 


別在自己說話...自己笑...坦白說:一點都不好笑...
誰的日記上有他人ID,一目鳥然...
存檔?不用麻煩...愛情公寓有完整之電子紀錄
刪除?有種東西叫做電子紀錄,可回復...有什麼不能查的
無意針對某些人,若被日記引設到類似情形的人...請勿對號入座
就只是我表達我的、你表達你的...什麼就做散撥謠言?= ="
玩文字遊戲...請拿出說服力好嗎?



如果,你、我、他能被明確指定是他人,我認了!!
如果,因為某件事我聲援他人,以我的方法敘述之,並使用第三人稱皆以你、我、他,這樣也能成立『毀謗罪』,我真的無言了!
如果,你PO出他人ID並敘述他人不符合之行為,不能告你,那刑法309、310是什麼?
如果,不想被不認識的人批評就別開放日記留言,不認識你不能批評你,...若去各大論壇可能會被鞭到體無完膚,真好笑耶





在此提醒各位住戶,言論自由是沒錯...
但請勿針對他人姓名或網路ID...網路 & 真實 一體兩面
若覺得『網路!認真就輸了?』把玩笑話當真理...



了。
標籤:
瀏覽次數:136    人氣指數:836    累積鼓勵:35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中文化後...真是垃圾...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狗狗...忠誠?也是無情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7-09 18:17
她, 42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