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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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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連署公告★
作者:
Shin
日期: 2007.07.15 天氣:
心情:
噁心的色狼總是在壞事得逞後逍遙法外
又或者讓人抓了關了一小陣子~假釋後…
總是再度出來危害其他的受害者~造成很多人一輩子心靈的傷害…
就算罰了錢、犯人關的再久~又怎麼能夠填補受害人的損傷呢?
每每看新聞都恨不得能夠將抓到的每一個強暴得逞的犯人動刑
最好能剪掉他們的xxx~讓他們也嚐嚐一輩子心靈的痛苦~
這種人真的不需要同情~
台灣如果立了這條法案…
如果可怕的色狼也會害怕犯法後的鞭刑~
也許犯罪機率就會下降一些~大家一起來連署吧~
http://www.850.idv.tw/img/newpeople.php
沒有什麼殘不殘忍的吧
沒做~又怎麼會怕捏
心裡有鬼的人
才會不敢接受鞭刑的事實
有看的到人~
請轉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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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7-16 08:32
她, 43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7-07-16 10:05]:
感溫啊!!
雖然我們不是美女少戰士
可是正義感咱們都有具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