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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4/08/03的日記
作者: 小潘潘 日期: 2004.08.03  天氣:  心情:
誣告及偽證罪的法定刑均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追訴權時效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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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22 16:43
他, 43歲,雲林縣,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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