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106107
 橘子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節省?小氣?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全台有多少受害者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情侶關係認定?
作者: 橘子 日期: 2013.05.20  天氣:  心情:
本來不想打的,因為這篇或許有人看的到
但實在無法苟同那樣的看法...

跟某男聊天...
男:我覺得男女間要發生關係才能稱為男女朋友,只牽手接吻都不算是情侶,只能算曖昧。
我:你不覺得你這樣說很不負責嗎?

身邊一堆朋友唾棄這樣的言論
甚至學姊還說她聽過更扯的,剛在一起什麼都做了!還跟女生說我們在磨合期......

不知為什麼,男女間要發生關係才能稱為男女朋友,這句話我聽了很刺耳
當下完全不想多講,直接結束話題走人。
標籤:
瀏覽次數:428    人氣指數:3748    累積鼓勵:166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節省?小氣?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全台有多少受害者了?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5-22 17:40
他, 40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22 17:37
他, 42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22 16:07
他, 41歲,高雄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22 00:35
他, 42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21 19:10
他, 40歲,高雄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20 20:32
他, 40歲,高雄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20 06:20
他, 42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20 03:19
他, 37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