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usic Publishers Association Of Chinese Taipei )
由於流行音樂商品愈來愈多元,利用態樣愈來愈繁雜,一般利用人對音樂著作權資訊之匱乏、對歌曲權利人之陌生,常致使取得合法授權極為不易;而利用人與音樂著作權人間往往又因交易立場之對立、基本認知之差異、以及對國際版權慣例之誤解、對著作權法規見解之偏執,常造成兩者之間時有爭執,時有摩擦。
有鑒於利用人與音樂著作權人間之種種紛爭,國際六大版權公司乃出面邀集本土優秀之音樂版權公司共同發起成立一個音樂版權協會,冀盼在利用人與著作權人之間搭建起座座善意互動的橋樑,以良性溝通之管道,化解兩者之間的歧異、弭平不必要之爭端,用以服務社會,造福產業。
於是,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usic Publishers Association Of Chinese Taipei ),簡稱MPA,乃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正式成立,創始會員共十七家,首任理事長為華納音樂版權公司馬麗華小姐。
(轉貼於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網站http://www.mpa-taipei.org.tw/IntroductionAP/index.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