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每個人的個性 不太一樣 執著的程度 也不太一樣 不過我覺得 感情並不一定要佔有 真ㄉ喜歡一個人 應該是希望對方快樂 當朋友 也是可以ㄉ 不過男生好像 通常追不到 也不會再連絡ㄌ 唉呦 我也不知道。。。愈扯好像愈遠ㄌ 哈
@@.. 哈 我也是說最長一個月 其實你的兩個禮拜 也不算差阿 我想很多人都有機會 當「少部份」的笨蛋 ^^ 不只是你阿... 最愛的不一定 是在你身邊ㄉ 最愛的通常 只能在心裡 慢慢品味嚕
^^ 歡迎留言阿!! 一直一來都是聽女生講 所以有男生的意見也是很不錯ㄉ 我說的30天 也是泛指 單純"想交女友" 而不是真ㄉ喜歡對方的男生 雖然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動機不純 能夠長期追求女生的男生 也是有不少人 我想應該是真心欣賞女生 或是有些人已經把那女生當作某一部分的人生目標 不追求 就覺得生活少了甚麼 (這樣的人也是有ㄉ)
他考到星期五 哈哈!! 不過我都講的那麼狠ㄌ 應該是 怕ㄌ吧 .... 造孽 造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