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閱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顯示,台電一百年度線路損失高達二五八億元(實際損失一○一億度電,將超過二八○億元),政府呼天搶地的告誡人民要節約用電,如果全民買單的官舍電費動輒每月數萬甚至十數萬,還可以趴趴走,無動於衷,這隨手一丟的二八○億元,難怪沒人在乎!
再看看台電發購電及售電量報告顯示,台電內部用電,去年耗用四十二億度,會恐怖嗎?全國民生住戶及商業用電不過才六○四億度,難道不需要交代嗎?
做一個簡單是非題,如果一件商品成本二.八元,賣給顧客二.九四元,回頭跟這客戶說這個商品虧本,售價需要調高,請問對或錯?成本二.八元(最近四年平均值)是台電不合理的人事成本、變相圖利員工的轉嫁成本、沒有利益迴避的超值成本,以及設施擺爛的損失成本之下所精打細算的結果,普羅百姓已負擔高於成本的二.九四元平均單價(台電公告歷年平均電價之電燈電價),怎麼算都算不出虧本,究竟是哪些特權享受低於發電成本的用戶呢?是工業用電嗎?是榮民軍眷嗎?是台電員工用電享每月三百度之優待嗎?這難道不應該是率先調漲對象?
再做一簡單是非題,如果一件商品成本二.八元,自己不知何故硬要購買高出自己成本三十%的商品去賣給顧客二.九四元,又回頭跟這客戶說這個商品虧本,售價需要調高三十%,請問對或錯?去年台電購入高污染的火力電三九五億度,許多價格介於三.六五至四.三二元之間,若以購電每度成本平均增加一元計算就好,這有無利益輸送的四百億元,憑什麼讓普羅百姓負擔?
八八風災後,許多農漁民響應乾淨能源政策「養水種電」,竟落得「不法謀利」的撻伐,經濟部甚至不惜為此修訂辦法、刁難農漁民。可是這台電東一個二八○億線損,西一個四百億超值成本,不僅沒聽誰說放在心上,哪還顧得了誰付不出電費尋短?這樣的經濟部怎救得了經濟?欲釐清欺騙全國同胞台電虧損的真相,何不先撿回這六八○億元呢?何苦一定要「電」乎恁惦惦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