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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另一半的理想值(九)愛與不愛?
作者: pollkind 日期: 2012.01.24  天氣:  心情:
  想起一首梁靜茹的成名作「勇氣」,有幾句是這樣唱的:「愛真的需要勇氣,來面對流言蜚語;只要你一個眼神肯定,我的愛就有意義!」愛情不管對男生或女生來說,都需要一點勇氣,把愛的話說出來,不過在愛情公寓裡,大家都好直接喔!大概是網路讓人們都勇敢了起來,讓需要勇氣的男生或女生,透過指尖的按鈕,就可以把愛傳遞給對方,真心的期望能得到一點回音,甚至可以成為一對值得託付終身的最佳伴侶。

  基本上,我也感受到這樣的氣氛。其實今天我獨自一人趁著沒雨的時間,訂了一張視野絕佳的位子,觀賞我哈很久的「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也感受到臺灣真的有拍電影的感覺,也讚嘆高雄真是一個美到讓人想搬去那裏的衝動,真的覺得高雄是一個讓人可以立刻墜入愛河的環境,同時,也讚嘆臺灣的美麗港灣,是我們的驕傲!

  前年秋天,我召集一群愛好騎單車的同好,一同從夢時代為起點,一直騎到旗津的燈塔,沿路的風景與特色,讓我看見身邊那位可愛的女生笑容,這時的我充滿的愛阿!認真講起來,應該還在熱戀期吧,對我還沒有破滅,所以沒有太多的衝突,也就沒有太多的爭吵,有的只是我粉呆的臉,搭配她的瞇瞇眼,真是絕配吧!

  最嚴重的爭吵點,大概也是去年初,她捲入一宗「妨礙家庭」的案件,才讓整個圓滿的愛情產生了裂痕,我本身也不覺得有什麼了不起的,頂多我就是一個大備胎(其實我並沒有太生氣,反而覺得她為什麼可以死心塌地的愛著他?)到底有什麼樣的魔力,讓她情願當他的小三,也不跟我好好交往呢?後來我才發現原來是我把她逼入這樣的險境,我並不是那種無時無刻都會守著她的人。

  有一次她的車子被人竊盜,身上所有的錢與證件都因為皮包被扒,讓她不知所措,那時我在臺北上班,我頂多安慰她沒關係拉,人沒事就好啦!結果那位他,遠從屏東驅車趕上台中來陪著她,希望可以降低她的緊張與憂慮。這樣看來我是不是失格了,從知道事情始末的這一刻起,我想我應該沒有資格再當她的男友了,怎麼連心愛的人都無法保護,那麼再多的愛也沒有太大的意義了吧!終究最後是由我來提出分手,讓她好好的思考她到底要的是什麼呢?答案大概只有她知道吧!

  愛與不愛是一體兩面,愛得太用力也許會讓人窒息;愛得不夠多,會讓她感覺不到你的愛到底有多少。究竟到底要付出多,才會讓她感受到我的愛呢?我一直以為她真正了解我了,結果我連自己都不夠了解,更不要說我對她又瞭解了多少?或許最後我是選擇愛自己,只是我不想讓自己太受傷而已,於是我大概也傷害了她,讓她從此對愛情失去信心,這確實是我不願意看見的後果。

  總而言之,愛與不愛都是一種藉口,大家都不願意承認,或者說大家都不願意花心思在經營感情吧!我想起古早人的婚姻是媒妁之言,兩家族長決定了,兩人就結為連理,從陌生到一輩子的相知相守,我想是必經過一段相互扶持的過程,讓人們會珍惜當下擁有的一切,感情(愛情)的力量,可以讓人充滿力量,而我希望再給我一點勇氣吧!讓我再向那位我生命中的真命天女告白說:「我喜歡妳」、「我真的好喜歡妳」(光良「第一次」的歌詞,我真的好喜歡喔!),再給我一次愛人的機會。

~~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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